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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积极实施水价改革 助推“五水共治”
时间:2018-01-10 17:27:57 来源:温州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年来,乐清市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水价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助推“五水共治”,水价改革工作走在温州市前列。

一是实施居民用水阶梯水价,保供水。自2014年起,积极开展虹桥供水区域、乐成、柳白供水区域、荆雁供水区域的自来水价格调整工作,保障供水企业良性运行、可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占全市总用水量90%的区域已实施居民阶梯水价。

二是实施差别化水价及超计划累进加价,抓节水。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2015年结合浙江省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出台《乐清市超计划和差别化用水管理办法》,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水价,对非居民用水超出核定计划量的实行累进加价。

三是实施分类分档及多因子计收工业污水处理费,治污水。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住建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要求,开展了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将乐成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辖区范围内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至0.95元/立方米,重点建制镇——柳市镇、虹桥镇调整至0.85元/立方米,其他乡镇分步调整;一般工业污水和非工业污水处理费统一为2.0元/立方米;重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按照多因子分档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