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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标准地”改革,释放红利惠众企
时间:2018-10-26 16:46:39 来源:温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2月15日至10月22日,全市工业项目“标准地”共出让33宗、1819.65亩,占全市新批工业用地总宗数的28.2%、总面积的43.4%;全市省级以上平台工业项目“标准地”共出让19宗、1357.97亩,占全市省级以上平台新批工业用地总宗数的52.8%、总面积的65.2%。

事实上,我市是7月份开始重点区域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8月17日明确全域全覆盖推行。短短数月,为何推进速度如此之快?

所谓“标准地”,就是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规划利用指标、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及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收入比例等指标给予明确,纳入土地出让条件。企业拿到“标准地”并承诺后,经发改部门“一窗受理”,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企业可以直接开工,不再经过各项审批程序。项目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承诺标准与法定条件进行验收。

先行明确、一窗受理、直接开工、按规验收——这样的流程,较之改革前,不仅大幅减少审批环节,也缩短了审批时间,让省下来的时间成为企业马上投产的利润。

为百姓带来真正的利好,正是改革的宗旨,亦是“标准地”改革能迅速推进的根本。为此,推行“标准地”制度成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

按照“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亩产论英雄、坚持改革提速度、坚持全过程监管”的原则,我市积极推进“标准地”出让和“承诺制”改革,引导土地要素优化配置,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

试点探索 平阳试水全市首宗“标准地”出让

温州“标准地”改革,主要围绕“标准地+承诺制”的路径开展实施。

按照“方案试行、试点先行”的模式,今年4月,平阳、瑞安、苍南等3地开始试点,在准入模式、审批承诺、过程监管、土地效益等方面积极探索有效路径。

平阳是我市第一个“吃螃蟹”的县域。5月24日,该县完成我市首宗“标准地”出让,标志该项改革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公开出让的首宗标准地——平阳县新兴产业园F-27-2地块,是一块面积为20001平方米的工业用地。与以往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同的是,这宗工业用地出让公告中除了标明规划指标要求、最高出让年限、土地条件外,还增加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条件和工业能耗等技术指标。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70万元/亩,土地产出≥500万元/亩,土地税收≥20万元/亩,能耗标准≤0.021吨标煤/万元……企业在拿地前,就清楚地知道了该地块的各项规划指标要求和经济技术标准。

“与以往土地出让相比,这块出让工业用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中新增加了4个指标: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环境标准。”平阳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

6月26日下午,浙江恩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阳县国土局进行了现场交地,并拿到了《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双证。

“以前,我们拍到工业用地后,一般要三四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去办理手续。现在,拍下了‘标准地’,只要交付出让金,就能现场交地了。而且国土局直接将双证现场交给我,接下来马上就可以开工了。” “恩利实业”总经理徐建胜说。

不仅如此,平阳县转“宽进”为“严进”,提高准入增效益,一方面让企业拿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另一方面推动企业产业“提档升级”:企业想要拿地必须对照指标标准,对自身进行结构改革和产业升级,使得自身条件满足“标准地”要求。

与此同时,瑞安市也相继完成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9宗897.7亩;苍南县则参照“标准地”模式,完成多宗建设用海项目出让。

精心设计 构建全新企业投资管理模式

随着试点地区在推进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我市逐步修改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扩大“标准地”改革覆盖面。

从5月至9月,我市先后印发《温州市推行“标准地”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温州市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温州市“标准地”工业项目联合达产验收工作方案(试行)》《温州市不适用“标准地”制度的特殊管理项目清单(试行)》《温州市“标准地”项目建设过程监管和联合竣工验收规定(试行)》等。9月14日,《温州市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为推行“承诺制”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我市‘标准地’制度改革按照‘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企业做承诺、事中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要求,构建了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主要包括开展区域总体评价、建立控制指标体系、实行审批承诺制度、强化监管服务体系、落实联合验收工作、实施信用管理措施等六个方面,精心制定顶层设计。

如实行告知承诺,过去企业拿地后需要跑十几家部门、盖各种各样的章才能完成开工审批,且不少审批环节相互串联、互为前置,更增加了审批难度。推行“标准地”供应后,地块出让前,由各相关部门根据控制性指标明确具体标准,统一纳入土地出让文件,并将承诺书作为“标准地”项目管理协议的一部分。

企业竞得“标准地”后,按照要求签署承诺书,相关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跳过了中间繁琐的行政审批环节,极大缩减了审批时间。企业在做出承诺的基础上,也可以要求按照程序审批办理相关证件、批文,由发改部门实行“一窗服务”。

亮点频现 政府有为释放多项改革红利

试点在前,又有政策保障,我市“标准地”改革大踏步前进,并将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优化营商投资新环境,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要求。

看苍南,推行“标准地”供应后,在项目准入上,合理设置地块控制指标,严格项目准入门槛,对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一律不予供地,从根源上防止“假冒骗”项目;在供地模式上,转变以前一个地块只有一家企业参与评审对接的模式,按照阳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评审赋分、筛选确定土地对接对象;在监管模式上,对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利用状况实施全过程监管,加强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工业用地亩均效益,化解了工业供地竞争性不强、批后监管政策不完善、工业用地闲置和用而未尽等问题。

看瓯海,坚持“审批做减法,服务做加法”的理念,全面深化出让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如铁路新客站站前区H-30a-2地块,出让前已完成区域能评、区域环评、区域水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评价,出让后企业审批不再需要开展上述评价和调查,为企业节省制度性交易成本约8万元。

看瑞安,全力推进审批承诺制实施,将部门审批“接力跑”变为“同时跑”,并实行“见承诺即审批”模式,最大限度提高建设速度和效率,让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如通过模拟审批、缺件审批、并联审批三大举措,瑞安于6月21日开始试行“标准地”项目“当日发证”工作,创造了“上午拿地,下午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最快审批速度。

看鹿城,深化出让前期工作,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前全面完成“5评价2调查”,企业拿地作出承诺后,审批部门可直接做出审批决定,简化了拿地用地流程,缩短了项目审批时间,加快了进场开工速度。(记者 章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