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事中事后监管,日前,乐清市发改局部署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报告工作,要求各执收单位于4月底前上报收费目录清单公示情况、2017年度收费项目和标准实际执行情况,取消、暂停、免征、降低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年度收费变动情况书面分析报告等,并及时将收费情况录入“全国收费动态监管系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