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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洪福路(上陡门路-府东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8-04-19 08:58:1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发改审〔2018〕55号

 

关于温州市洪福路(上陡门路-府东路)工程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洪福路(上陡门路-府东路)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温公建司〔2018〕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洪殿单元开发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保证城市交通畅通,有利于改善片区交通通行条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该项目是必要和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洪福路(上陡门路-府东路)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工程范围和用地

项目位于温州市洪殿单元,横穿上陡门河沿岸景观绿化公园,西起上陡门路,东至府东路。工程总用地面积1.1336公顷(以地籍图为准)。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实施长度约490.2米(规划条件中注明道路全长约524米为道路中心线之间距离),规划红线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市政管线(包括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沟等)、绿化、照明、公交站台、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7233万元,其中工程费2955万元,建设用地费3559万元(含拆迁安置费用3232万元)其余费用719万元。建设资金由温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筹。

七、项目招标

本项目应在招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标。

八、项目信息化管理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330302-48-01-0168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