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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关于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06-01 14:42:50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在温州市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框架协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近日,我市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开展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体育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主体多样、社会力量办体育氛围浓厚的体育发展新局面,为创建国家运动健康城市、建设国际时尚智城、巩固提升温州在全省的“铁三角”地位作出新贡献,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全民健身计划。发展壮大体育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鼓励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推广普及全民健身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建设智慧体育服务体系。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力量承办体育赛事,鼓励发展职业体育。

三是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促进产业互动融合,建立体育资源交易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特色小镇建设,促进体育健身消费。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文化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各类体育博物馆、体育展览馆、体育档案馆建设,重视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体育文化建设,开展体育文化研究及传播推广。组织和倡导开展体育摄影、体育美术等各类体育文化系列展示、评选活动。

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对外交流活动。积极谋划引进国际品牌体育企业、优秀体育项目落户温州。鼓励武术、龙舟、游泳、棋类、登山等体育运动项目,依托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充分发挥国际友好城市、国际友好交流学校和在温高校的平台资源,开展体育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