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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
时间:2018-06-26 09:11:0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44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推动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6月15日,省物价局组织召开了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28个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召集人孟刚主任委托,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柳萍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邀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李青副局长作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辅导报告。省物价局季树忠副局长通报了我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并部署了下一阶段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最后,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副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柳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柳萍同志充分肯定了我省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取得的成绩,强调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对我省下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加强协调沟通。省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作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当好参谋助手;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与联席会议办公室密切沟通,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是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工作机制,明确内部责任机构和审查程序,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尤其是在代省政府起草相关文件时,要切实承担起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审查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强化督促指导。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和督查情况通报机制,强化督查的刚性约束;各省级部门在做好自身审查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本系统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共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地生根,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