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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负责人答问完善社会信用法规制度
时间:2018-07-02 16:50:49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法制日报北京36日讯 记者陈丽平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举行记者会,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副主任张勇、宁吉喆就“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张勇在会上说,我国将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法规制度。

  张勇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务院2014年就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纲要》明确了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的有关要求。为了落实好《纲要》,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到现在为止已经形成共有47个部门参加的部际联席会议机制。首先是在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以及标准体系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形成了18位数的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在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方面迈出了实质步伐,“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公示作用也在加强。在信用信息共享方面,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建成,到目前为止已经和44个部门、所有的省区市以及60多家市场机构建立了互联互通,实现了信息披露、信息公示,以及异议处理和联合惩戒等功能。

  张勇说,下一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在四个方面着力:一是要不断健全完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覆盖的对象最终是人、是企业,所以一定要准确。准确就要靠法规、制度、标准来保证。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信息收集最终是为了使用,要提高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的水平。目前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经完成一期工程建设,我们正在积极推进二期工程建设。三是加大联合奖惩力度,使失信者受到惩戒,守信者获得激励,同时进一步规范红黑名单制度。最后是要加强诚信文化的建设,形成一个全社会守信重诺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