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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省级小城市培育考核奖励资金下达 我市共获6200万元
时间:2018-08-15 10:07:4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根据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县城)2017年度工作情况,联合印发《关于下达省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和省中心镇培育专项资金的通知》,对考核优秀、良好、达标的小城市培育试点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共兑现考核奖励资金5.24亿元,我市9个小城市培育试点共获6200万元。

小城市培育考核奖励资金用于各试点镇(县城)培育建设,资金要求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可采取对项目直接补助,也可以采取贴息方式使用,以确保项目建设按照小城市培育试点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