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清市发改局
今年上半年,乐清共发放科技创新券2146.58万元,有305家企业及个人使用创新券共717笔,使用金额1040万元,居全省第一。三年来,乐清已累计使用科技创新券3229.88万元。
科技创新券主要用于鼓励本市企业、创业者开展产学研合作、检验检测、研发设计、技术服务。一是成果转化创新券,用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省级或温州市级创新载体开展的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等科技服务项目,按照实际支付技术开发费的5%金额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20万元,每家企业一年使用成果转化创新券额度最高为40万元;二是委托服务创新券,用于企业或创业者向省级、温州市及创新载体或市创新券管理领导小组认定列入创新券应用单位委托检验检测、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科技查新和购买服务等,企业或创业者在同年度使用委托服务费按50%抵扣,每家企业或创业者一年使用委托服务创新券额度最高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