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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郭溪南单元安防学院J-02北地块建设工程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调整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8-09-04 09:20:40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发改审〔2018〕104号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你单位 《关于要求调整温州市郭溪南单元安防学院J-02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浙安院 〔2018〕5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业经我委温发改审〔2016〕13号批准建设。现随着工程建设方案的进一步优化完善及政策处理费用的增加,原审批的工程总投资额已不能满足工程实际建设需要。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63号令)和2018年4月19日市政府专题协调会议精神及温州市规划局、温州市财政局联系单回复意见,经研究,同意对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作调整,现将调整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按8000名在校生规模的公办高职院校方案建设。调整后计容面积保持不变,架空层面积较原可研增加527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减少1平方米。调整后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建筑面积269766平方米,其中,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236752平方米。本项目为温州市郭溪南单元安防学院J-02北地块建设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177848平方米,计入容积的总建筑面积149130平方米,其中,教室12905平方米,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59231平方米,图书馆11000平方米,会堂2400平方米,学生宿舍36683平方米,教工宿舍1800平方米,食堂7025平方米,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9360平方米(含电信网点1处100平方米,开闭所3处计360平方米,邮政网点1处100平方米,有线电视管理站1处100平方米,公厕2处计6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547平方米)。校行政用房3462平方米,系行政用房4383平方米。地下室计容建筑面积882平方米(用作特警射击室)。

另地下室面积17745平方米,架空层面积1097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91辆(含社会停车泊位250个),其中,地上107辆,地下284辆。非机动车停车位5330辆,其中,地上4236辆,底层架空734辆,地下360辆。

室外训练场地61012平方米,其中,400米标准田径场1个15796平方米,300米操场1个9240平方米,篮球场27个计16416平方米,排球场30个计9660平方米,网球场3个计2160平方米,综合投掷区11个计2200平方米,器械区16个计4000平方米,障碍物场地2个计1540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设备购置及室外工程等。

本工程总体建筑体量较大,综合考虑政策处理难度、资金保障等诸多因素,调整后项目分四个阶段实施,其中,一阶段实施综合楼等建筑面积8865平方米;二阶段实施东区教学实训综合楼、东区学生宿舍、篮球场等总建筑面积36174平方米;三阶段实施教学楼、景观环廊、体育运动看台及运动场地、西区学生宿舍、西区食堂及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公共实训楼、行政综合楼、400M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综合投掷区、器械场地等建筑面积83406平方米;四阶段实施东区教学实训综合楼、东区食堂及生活附属设施、篮球场、300米运动场、网球场、排球场、模拟街区障碍物场地、战术训练场、射击场等建筑面积49403平方米。

二、拆迁与安置

根据建设单位初步调查,本项目涉及中岙村及养熊基地的房屋征收,中岙村共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20884.37平方米,其中,住宅97户,建筑面积20559.47;营业房2间,建筑面积284.9平方米。养熊基地25000平方米(全部为违章)。拆迁安置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估算167293万元(较原批复增加399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7129万元,其他费用77445万元(含征地费用20712万元,拆迁安置费用53208万元),预备费用2719万元。一阶段工程投资77893万元,二阶段工程投资15018万元,三阶段工程投资45523万元,四阶段工程投资2885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瓯海区划出的400亩土地出让金平衡,项目征地、拆迁、安置资金由瓯海区在安防学院规划红线外另选150亩土地出让平衡。

四、公用工程及其他

(一)项目用水用电由市政管网、电网统一供水、供电。

(二)项目开工前做好环评审批工作。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施工、运行;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确保建筑安全。

(四)原则同意文本中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下一步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下一步对接水利部门,专题研究地块内滞洪区、排山洪溪流的调整使用;做好场地防洪措施,对区内冲沟进行排导措施。

(六)妥善处理地块内庙宇及墓地。

(七)结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减少对区内山体开挖,做好地质灾害防护工作。

五、项目招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六、除作上述调整外,本项目其他事项仍按《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州市郭溪南单元安防学院J-02北地块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温发改审〔2016〕13号)批复内容执行。下一步工作按《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88号)文件执行。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