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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041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0-04-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温州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0-04-30 17:55:51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2020年4月28日,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印发温州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温发改地区〔2020〕41号,2020年5月28日起施行,以下简称《通知》)。为规范和加强温州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 出台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温州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海洋(湾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此背景下,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和温州市财政局起草了关于印发温州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二、 出台依据

《通知》有关内容主要依据《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建〔2020〕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 政策主要内容

全文主要内容共分5个部分

1. 海洋(湾区)资金来源; 2.海洋(湾区)资金使用基本原则;3.海洋(湾区)资金使用范围;4. 海洋(湾区)资金补助标准及分配机制;5. 海洋(湾区)资金申报程序;

(一)海洋(湾区)资金来源。

浙江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是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全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的转移支付资金。

(二)海洋(湾区)资金使用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统筹使用。2. 科学开发、有效保护。3. 强化监督,注重绩效。

(三)海洋(湾区)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省级及以上海洋经济、大湾区相关重大规划(方案)、中长期重大项目库、年度重大项目实施计划内的项目和其他相关重点项目等。

(四)资金补助标准及分配机制。

单个项目补助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年度海洋(湾区)资金全部额度50%。详情见《通知》。

(五)海洋(湾区)资金申报程序。

根据《通知》中具体要求申报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共同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核、勘察、筛选,正式确定为补助项目并联合下达项目资金补助计划,并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备案。

四、 《通知》的实施时间

《通知》自2020年5月28日起施行,暂定三年。

五、解读机关

政策解读单位: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读人:叶志攀;联系电话:0577-88961083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