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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07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03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0-08-13 15:55:1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发改提〔2020〕178号

 


 

林平委员:

你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如何切实有效履行政企约定的提案》(政协提案003号)收悉。经调查研究,并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中院、市司法局和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局等单位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改善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与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强化政企契约精神和诚信水平。您所提建议对于强化我市政企履约能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积极研究推进。

一、不断加强政企履约信用监管

一是加强我市政企相关合同监管力度,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履约行为。2019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履行情况专项检查,对2013年以来签订的涉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重大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温州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着力解决行政机关合同多头管理、业务分散、履行不诚信、监督缺失等问题。接下来,我市将制定出台《温州市行政机关合同审查指南》,进一步提高政企合同履约能力。

二是建立全市政府和企业信用档案,加强政企信用监管。2017年我市建成以市级平台为总枢纽,11个县(市、区)子平台为节点的一体化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共为全市1.4万家行政机构、事业单位、35.1万家企业法人建立信用档案,归集主体纳税信息、行政处罚、合同相关司法判决等信用信息,通过“信用温州”网站对外进行公示。在金融领域推广企业信用信息应用,通过为银行机构、小贷公司开设信用平台查询账号、开通信用数据接口,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金融信贷业务的重要参考,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约束力度。

三是着力推进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我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12月通过《温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办法中创新性纳入信用管理相关机制促进我市企业信用建设。提出相关单位要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准确的原则,依法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实施管理,并加强对信用管理的宣传、指导与提示,引导不良信息主体及时修复不良信息。

二、建立政企履约考核督查机制

一是出台亩产论英雄制度。印发《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以全市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为评价对象,取企业年度内税收实际贡献、工业增加值、用电、用地、排放总量等数据,分别计算出企业年度亩均数据和总得分。对评价出的ABCD类企业分别采取差别化的用能、用水、用电、用地、排污等政策。倒逼企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按要求严格履行签订的政企合同协议。

二是推行“标准地”制度。出台《温州市推行“标准地”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实施原则,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规划利用指标、能耗标准和环保标准等给予明确,带地一起出让,企业拿地后进行承诺就可以开工建设。加强对企业用地承诺履约情况监管,引导相关单位将企业履约情况作为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的重要参考,并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的承诺兑现情况纳入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对未兑现承诺的,采取没收履约保证金、补齐承诺税款等措施;对严重失信的用地企业,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

三是做好涉党政机关及公务员案件的专项执行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护民企、助民生”集中执行行动,开展行动以来,有效执结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纠纷案件12件,执行到位金额2300.79万元,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出台《完善失信被执行公务员惩戒机制和管理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规定全市法院应及时将失信被执行公务员信息通报相关部门,制定失信公务员岗位调整、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和晋级晋职考察等机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组及时对失信公务员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强化公职人员和企业家诚信教育

一是率全国之先创设亲清政商学堂,提升干部服务企业意识和企业家诚信履约意识。这是我市响应市委“两个健康”先行区建设的创新举措,学员对象是温州本土企业家、在外温州企业家、海外华侨企业家、新生代企业家和市县涉企单位县级领导干部、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等。通过一同培训、一同学习,有力增强了干部服务意识,提升了政企关系,促进了政企互信。

二是将信用记录、服务企业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重要内容。为全市3.42万公务员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在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中,将公职人员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出台《关于开展有效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两区”建设专项考核的通知》,对干部服务企业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在今年的“两战”考核中,也专门了解相关干部服务企业情况,并将考核考察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相挂钩。同时,用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作为干部大监督的重要信息来源。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政企约定履行督查公示工作,加大重大项目政企承诺公开力度,提升项目透明度,完善“两会”代表委员、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建立政企合同长效履约制度,保持政策连续性,做到政企合同履行不因人员调动而改变。探索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监督机制,协助主管部门全力做好政企合同履行和违约处理工作。我们将把政企履约作为我市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为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信用环境。

最后,感谢你对温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朱挺,联系电话:88961228,13676660070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