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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06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08-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5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时间:2020-08-13 15:35:1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发改提〔2020〕169号




吴锡雕等四位代表:

你们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灵昆至苍南段实施标准化收费的建议》(人大建议659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收费标准依据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灵昆至苍南段的收费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我省现行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并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由基本收费标准和桥隧叠加收费标准两部分组成。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灵昆至苍南段长95余公里,共有67.326公里/39座桥梁、17.899公里/4.5座隧道(与福建省交界处隧道我省占1/2),桥梁隧道结构物合计占89.2%,这是其通行费与其它高速公路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

二、 现行优惠政策

为最大限度发挥好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灵昆至苍南段服务民生、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目前实行货车85折、ETC客车95折、集装箱车辆65折及绿通车免收通行费等一系列通行费减免政策。此外,龙沙至马站段,浙C牌照的ETC车辆可享受减免10元通行费优惠,在此基础上仍然可以叠加上述减免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你们关于降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灵昆至苍南段收费标准的建议,我委将向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汇报情况,争取通行费降价政策。

最后,感谢你们对市发展改革委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王佳佳,联系电话:88968322,13858885157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