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发改提〔2020〕166号
王大爱代表:
你在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支持龙港市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的建议》(人大建议323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创建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龙港作为十八大以来全国首个“镇改市”,改革创新成果突出,城乡融合发展基础较好,创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意义重大。
目前,《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要求试验对象为超大特大城市和Ⅰ型大城市市郊的部分连片区县或者Ⅱ型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全域。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12月份发布第一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区名单”,全国共11个,以省会城市为主。浙江省以嘉兴湖州合并申报,试验范围为嘉兴市全域和湖州市全域,面积约10043平方公里。温州城区人口低于300万,属于Ⅱ型大城市,按照目前规定,申报试验区域要求为全市域。经和省发展改革委对接,国家发展改革委拟计划在首批11个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基础上(2年左右),再开展第二批试验区申报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表示,将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部署,积极支持龙港市申报第二批试验区。下一步。我委将加强向上对接,积极协助龙港市争取支持,同时支持龙港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城等其它载体,以争取政策支持。
感谢你对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沈信建,联系电话:88968230,18157755930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