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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091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4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0-08-14 10:56:59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发改提〔2020〕195号


卢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将温州(泰顺)浙南闽北产业集聚合作发展区列入省际长三角一体化重点平台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标志着长三角区域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围绕这一战略部署,浙江发布《浙江省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提出要共建温州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构筑长三角联通海西经济区的重要枢纽。泰顺地处温州西南,位于长三角南端,是长三角和海西区的叠加区域,具备独特的区位优势。随着区域协作、共赢发展的时代潮流,泰顺将在政策上享受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三大国家战略和海西区的叠加优势。泰顺将与周边县市形成产业互补、项目对接、要素共享的协作关系,也能增强长三角与海西经济区辐射产业转移的集聚能力,实现基础设施、创新产业、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一体化发展。

2019年,经过市县两级发改部门的争取,温州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已列入省长三角行动方案,作为全省五大省际毗邻区域平台之一,其中泰顺和苍南是合作发展区的重要承载平台。目前,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方案编制工作列入《温州市“六重”清单2020年推进方案》,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推进。二是明确责任,市发改委立即明确了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处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启动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编制工作。3月份,我市已经启动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编制相关工作。目前方案编制委托单位上海理工大学正在编制全市方案以及泰顺县、苍南县的分方案编制工作。已经有个初步的合作区方案研究成果,对规划范围、定位、重点任务、启动区域、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研究。7月21日,省发改委组织相关专家对合作区方案进行了咨询建议。

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突破:

一、研究完善合作区建设方案

加快温州浙南闽北合作区建设方案文本的编制工作,争取今年8月底完成方案编制,争取2020年底印发实施。在建设方案中,会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空间布局、重点任务、合作机制、工作措施等相关内容,以利于下步实施。该合作区建设将作为温州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的重要内容和平台。

二、统筹安排合作区块和建设项目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我市将加强与省发改委、福建省相关市县的对接,争取上级和邻近地区的支持和帮助,进一步明确空间布局、重点合作领域和建设项目。我市将支持温州(泰顺)西南产业集聚区纳入浙南闽北合作发展区建设方案内容,与毗邻地区开展生态产业合作。

三、积极探索合作机制

我市积极探索浙闽两地在一体化发展方面的合作机制建设,如在规划衔接、要素保障、公共服务等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合作机制,探索建立温州宁德两市、合作区两县协调制度,各县(市)为合作发展区建设主体,负责合作发展区内的具体事项和项目推进落实。充分发挥毗邻区域县市主体作用,设立若干启动区块,各地根据各自特点优势各扬所长,以点上启动,带动全面突破。

四、积极政策支持

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在资金扶持、项目安排、土地资源协调、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大力推进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重大产业发展。积极争取省长三角专项经费等长三角专项政策对合作区的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赵志豪,联系电话:88960631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