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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鹿城区三十六村河(黎明东路至洪新路段左岸)河道驳坎及
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0-08-19 18:22:18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发改审〔2020〕61号


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鹿城区三十六村河(黎明东路至洪新路段左岸)河道驳坎及绿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报告》(温城发司〔2020〕18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及相关部门会商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十六村河是温州核心片区洪殿单元规划河道体系中的骨干排水河道,本工程通过河道拓宽、河道清淤、生态型护岸建设,结合沿河景观绿化,提高该片区行洪排涝能力,打造优美的滨河景观环境,提升周边住区品位。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三十六村河(黎明东路至洪新路段左岸)河道驳坎及绿化工程

三、项目业主单位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选址于洪殿片区D-27地块,工程南接黎明东路,北至洪新路。河绿化景观总面积约2464平方米,新建河道左侧驳坎约162.4米,绿化带宽度约15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3497万元,建设资金由滨江商务区资地平衡中解决。

据此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涉河审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