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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1-0030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12-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1-12-17 16:08:5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管理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378号)的要求,我委拟定了《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至2021年12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佳佳    

联系电话:88968322

信函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503办公室  

电子邮箱:sfgwjgc@sina.com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

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益属性,参考成本调查结果及省内外城市收费标准,拟定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方案如下:

10人以下班级基准收费标准为55元/课时·人,10~35人班级基准收费标准为45元/课时·人,35人以上班级基准收费标准为35元/课时·人,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上述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该收费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