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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3-02 08:58:1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3月21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发展改革委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最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议,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领会把握,明确整改思路和工作要求。通过党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定期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开展深刻检查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75项,实行限期整改和“销号”管理。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整改。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巡察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每半个月督查通报一次整改情况,确保取得实质进展。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的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19,目前已完成整改118条,整改率为99.2%。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教育提醒9人,挽回损失12万元。

ー、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动对接争取融入国家、省重大战略。成功争取温州列入长三角一体化中心城市,6个事项列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规划纲要》,25个事项列入省《行动方案》。全力争取省级以上示范试点,新增获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家、省级双创示范基地3家;1个平台进入省第二批“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6个平台候选名单;成功获批入选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试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大建设”部署,编制实施温州都市区建设、大花园建设等方案。

(二)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牵头抓好全市性规划类指导文件编制,编制印发《温州大湾区沿海产业带发展规划(2019-2022年)》、《温州山水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等发展规划类指导性文件11个,较2017、2018年有明显增长。牵头抓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出台《温州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推进“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研究。充分发挥政府参谋助手作用,系统谋划推进《温州市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研究》、《大都市区建设研究》等11个前瞻性、战略性课题研究。

(三)着重增强团队凝聚力、战斗力。统筹抓好发改系统建设,开展发改系统“三助三红”专项攻坚服务活动,领导带队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服务35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43个。优化调整机关内部党支部,召开处长论坛例会,切实强化内部交流。

(四)强化主动担当、克难攻坚意识。制定2019年重点工作清单任务276项,逐月督查通报。抓紧省级以上重大试点,助力龙港完成撤镇设市工作。加快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试点,总结提炼办理建筑许可、登记财产、缴纳税费、跨境贸易等7个大类改革任务及惠企政策“直通车”、为侨服务“全球通”2项特色改革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推进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破难攻坚,苍南、瑞安海上风电项目审批及落地建设加速推进。全面加快市经规院改制工作,转企改制方案获批复同意,市经规院整体划入温州设计集团。

二、关于“助推温州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布局优化整合。组织开展《温州市“十四五”优化空间和功能布局研究》。加速中心城区落后产能退出,截至2019年11月,市区已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68家,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1219家。开展对浙南产业集聚区、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督导服务,指导考核工作,召开浙南产业集聚区和龙湾区用地问题协调会,交流对接集聚区“十四五”项目发展等问题,着力推进集聚区整合提升。

(二)着力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力实施五大战新产业5000亿培育计划。1-10月,全市实现战新产业增加值166.87亿元,同比增长8.3%,增速居全省第5,比2018年上升2位。狠抓战新企业培育,开展战新企业调研服务专项活动,启动新一轮战新企业认定入库,完成战新企业申报工作。狠抓大项目谋划落地建设达产,梳理亿元以上战新重点项目培育库共计80个项目,2个战新重大项目列入国家重大产业专项。

(三)突出抓好重特大项目谋划推进。指导督促帮助各县(市、区)、产业平台加大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力度,截止10月底,全市已落地50亿元以上的重特大产业项目2个、20亿元以上单体制造业项目8个。梳理超百个拟申报省重点建设计划、省重大产业计划项目,成功争列45个重大产业项目进入省级重大产业和重点建设计划,项目数全省占比由6.5%提升至16.2%。112个省重点建设项目平均规模提升至28.3亿元,位居全省前列。

(四)全力加快特色小镇建设。强化特色小镇联动指导,组织召开全市特色小镇建设推进会、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会同市商务局等成员单位赴小镇开展精准服务,加大督导力度。制定实施《温州市命名小镇破零攻坚行动方案》,对拟命名小镇开展攻坚服务,全力指导帮助乐清智能电气小镇和瑞安侨贸小镇冲击省级命名小镇。2019年特色小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共创建省级特色小镇21个,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新增省级小镇数量10个,居全省第一。年度考核中,优秀、良好小镇数量居全省第二。

(五)着重推进投资结构优化。开展温州市重点领域投资项目攻坚行动,全力推进552个攻坚项目建设。引导民间投资加大力度,1-10月,民间项目投资、工业投资、服务业投资(不含房地产开发)增速均高于全市面上投资,保持高速增长。项目投资力度不断加大,交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工业投资、服务业投资均显著高于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

三、关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严格执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增加学习频次与内容。目前,已组织学习14次,开展学习、研讨15次,集中研讨5次。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调研文章,报送机关工委参评委党委调研文章1篇、成员调研文章7篇。多形式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学习,邀请专家为全委干部做党纪、党史、国家战略等方面的专题讲座,举办长三角智库温州行学习分享会。加强党支部学习管理,狠抓支部学习“全覆盖”和“回头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正面宣传阵地建设。全年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发布正面宣传信息420多条,其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发布信息40多条。积极编写报送信息稿233篇,100篇被省市采纳。

(三)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统计领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和情况,并进行通报。进一步规范支部制度建设,完成机关党支部调整优化,重新制定支委会成员分工和组织生活安排计划,通报年度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列出未完成任务清单。开展正风肃纪活动,对各支部活动组织、记录规范化情况、党员应知应会、党员学习纪律等方面开展督查。

四、关于“干部使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选人用人问题排查整治。关于2名干部使用问题,委党委召开会议进行反思和查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针对基层选人用人突出问题和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等,开展第3轮专项整治排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历年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梳理、整册工作。严格干部选拔纪律把关,2019年年初以来,严格按照“凡提四必”等规定要求,充分听取委派驻纪检组意见,对新提任的3名干部从严核查个人有关事项,从源头把好关。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拨任用规程。开展2013年以来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全面排查,对选拔任用纪实档案完成整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党委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汇编制作《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手册》。制定《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目录清单》,规范建档工作。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档案人员管理和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干部提拔任用纪实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干选拔任用条例、细则等文件,规范试用期管理制度,坚决落实好试用期干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管理和记录。年初以来,对新提任5名同志,均及时征求了委派驻纪检组意见。

关于一名干部提任程序不规范问题,对原人事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三)全面完成“三龄两历”认定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座谈、查阅档案、提交党委会审议,完成一名同志年龄认定工作。全面启动委机关工作人员“三龄两历”重新审核工作,11月底完成全部工作人员“三龄两历”认定工作。

(四)全力解决人员混岗现象。开展人员混岗情况排查核实,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对事业人员混岗问题进行规范并加以解决。理顺委内处室和委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和定位,重新制定了市能源监察支队、市发展促进中心和市经济信息中心(市价格认证中心)的机构职能编制方案,获得批复。通过职能优化调整,明确承担行政辅助职能的定位,建立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有序、专人专用的机构体系,解决了委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混岗问题。

(五)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成立全员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制订出台全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年度考核与重点工作相结合,着重突出工作实绩,明确激励导向。建立评优评先纪检审核制度,委机关各类评优评先工作,事先征求委派驻纪检组意见,在党风廉政、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五、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偏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排查。对委干部出国(境)审批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自纠,针对出国(境)审批制度长期缺失、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委党委召开会议进行反思。全面开展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专项排查,截至2019年11月,开展专项排查工作5次、专项治理工作2次。

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偏松问题,对原人事处处长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关于一名干部因私出国(境)时间长问题,发函其现所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谈话提醒。

(二)严格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的意见》,对出国审批程序、在外停留时间等做出明确规定。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自查、自纠、自学为抓手,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因私出国(境)管理等文件规定。

(三)加强出国(境)审核把关。按照“从严、从实”要求,科学调整因私出国(境)审批单,增设请假天数栏、纪检意见栏、分管人事领导栏、主要领导栏等,严肃因私出国(境)签批流程,强化证照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审批单确定专人保管,明确责任到人。

六、关于“班子带头转作风不够突出、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领导带队发挥“头雁”效应。制订“单位包村、党员干部蹲村 ”工作方案,领导带队赴藤桥镇石埠村等地蹲点调研、蹲点服务和开展慰问,调研组走访群众91户,服务305人次,帮助解决问题4个。领导带队服务基层解难题,8-10月分组指导服务各地发改局100多次,帮助解决实际工作问题40多项。领导挂帅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印发《关于开展委“十四五”规划前期课题自主研究计划的通知》,每个领导均至少牵头承担一个课题,亲力亲为完成自主课题研究。

(二)突出解决“文山会海”问题。贯彻落实基层减负18条措施,组织人员开展办文办会业务学习,专人负责发文稿审核,从严把关“三类文件”,从严控制会议数量。截止11月份,制发至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文件225个,比上一年同期减少31个;其中纳入精简对象的三类文件(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文件、通报类文件)4个。召开纳入精简范围的会议23个,控制在核定数量(34个)以内。

(三)实事求是做好工作计划安排。科学制定投资计划,启动2020年各县(市、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精心起草《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和计划管理的操作指引(试行)》,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该文件实施,将有效提高政府投资计划执行刚性。严格规范政策文件发文流程,建立发文协商审核机制,规范性文件发文送审前,出具法制审查意见。

七、关于“监督执纪不够到位、偏软偏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正风肃纪狠抓政治生态建设。坚持每月1次正风肃纪检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开展5次正风肃纪检查,规范党员作风,做到令行禁止。9月份以来,组织各支部开展学习交流60多次,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塑造公平公正选人用人环境,积极选派优秀干部到国家、省相关职能单位锻炼学习,今年以来,共派出、接收挂职干部7名,跨部门交流科级干部3名。经过整顿,委内政治生态风清气正、思想统一、反响较好。

(二)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召开巡察整改班子民主生活会并报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梳理建立领导班子和成员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规范执行双重组织生活、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和谈心谈话制度,委主要领导带头为基层党员干部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赴基层和分管领域讲党课13次,支部书记讲党课7次。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116人次。

(三)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梳理完成2013年以来委内发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委开展典型案例再教育活动。加强支部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各支部进一步学习和落实《关于运用违纪案例开展“四会一改一公开”警示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执纪监督机制和力量。建立“一月一查”监督执纪机制,联合派驻纪检组,随机对机关处室、下属单位、审批窗口开展监督执纪检查,8月份以来,已开展随机检查5次并通报。及时调整强化机关纪委人员配置,完成机关纪委换届改选,委员扩充至7名,人员力量得到强化。积极组织纪检、执法人员参加“分众化”警示教育、纪检干部培训班等教育培训。严肃考勤纪律管理,修订出台新的考勤管理办法,启用“钉钉”考勤,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汇总”,全勤率和请假制度执行情况明显提升。

关于价格事务所某同志加油卡清理追责不到位问题,对其维持批评教育的处理决定。

八、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委责任制。制定2019年度委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主要任务清单,严格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党委2次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并部署相关工作。委主要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完成全委岗位廉政风险点77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举措88条。严格抓好下属单位监管,全面加强对6个下属单位的制度规范和监督管理,规范下属单位人员因私出境审批,证件全部上交委人事处统一管理。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加强财务把关,准确把握和严格履行市级政府采购标准,2019年所有采购招标严格执行,未发生程序、标准不一致问题。配合市人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开展财务专项督察和审计6次,未出现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市发展改革委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制度、党委会“三重一大”议事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促进规范化管理。开展部分应收款项追缴,落实责任处室致电致函省有关单位进行催缴,积极对接争取协调处理。

(三)深入开展课题专项整改行动。成立课题管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对2013年至2018年全部276个对外委托课题,全面开展自查排查。对巡察反馈及自查发现的问题课题逐一调查核实、从严从实开展整改。对问题课题逐一落实责任处室,限期完成文本修订、退回编制经费等整改举措。对存在课题选定不合理、合同审核不严、质量偏低、低级错误等问题的6名处室负责人,分别给予约谈、书面检查、谈话提醒、口头告诫的处理。不断健全课题管理制度,明确战略和发展规划处牵头负责全委课题综合管理工作;修订出台新的课题管理办法,全面规范课题立项、招投标、评审、结项验收、经费支付、绩效管理全过程。目前,“十四五”前期重大研究课题已全部按照规定程序选聘,合同全部交派驻纪检组备案。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夯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盯紧重点领域,抓牢具体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快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努力打造清正廉洁的干事环境。二是强化危机意识,推动全面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抓紧抓实巡察后续整改工作。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重点,进一步严肃纪律。以持续有力的督察检查,传导执纪压力,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四是深化巡察成效,助推经济发展。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重大战略规划、改革试点、有效投资、产业转型、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服务优化、管理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88960659;邮政信箱: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邮编325009,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wzfgwxf@126.com。



中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委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