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我委拟定了《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普通学龄前儿童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佳佳
信函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503办公室
邮编:3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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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普通学龄前儿童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基本情况
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拟招收普通学龄前儿童,推进普特融合教育。该学校校址位于温州市永嘉县,学前教育(幼儿园)级别为省二级。该校招收的残疾儿童按免费政策执行,普通学龄前儿童实行收费。
二、拟定收费方案
该校此前未招收普通学龄前儿童,因而无普通学龄前儿童生均教育成本数据,我委拟参照永嘉县省二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核定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招收普通学龄前儿童的保教费标准为611元/生·月。
上述保教费标准为临时价格,试行期一年,待期满后进行成本监审,再核定正式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