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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1-0025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07-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公开征求《温州市艺术学校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21-07-13 17:43:03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我委拟定了《温州市艺术学校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7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佳佳

信函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503办公室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968322

电子邮箱:sfgwjgc@sina.com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温州市艺术学校住宿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一、 基本情况

温州市艺术学校是一所艺术类公办中学。该校原有宿舍楼3 号楼,住宿费标准为200元/生·学期。近年来该校陆续新建1、2号宿舍楼,1号宿舍楼已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2号宿舍楼将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

二、拟定收费标准

根据该校1号宿舍楼住宿成本监审情况,参考市区现行公办中学住宿费标准,拟定温州市艺术学校住宿费标准如下:

(一)1号宿舍楼(4人间)住宿收费标准为520元/生·学期。

(二)2号宿舍楼(6人间)住宿收费标准为450元/生·学期。

(三)3号宿舍楼住宿收费标准不变,仍为200元/生·学期。

(四)如学生宿舍实行一室一表水电管理,学生可免费使用每人每月3吨水和3度电,超过额度部分学校可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据实收费;未实行一室一表管理的,不得向学生另外收取水费、电费。

(五)此次调整收费标准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政策,即2021年秋季新招的学生按调整后标准收费,原在校生按调整前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