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教育“双减”政策,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我委拟将温州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温州市艺术学校、温州体育运动学校、温州市第二十一中学的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属地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各区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公告。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6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佳佳
信函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559号发展大楼南楼503办公室
邮编:325000
联系电话:88968322
电子邮箱:sfgwjgc@sina.com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