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充分调动出租车驾驶员积极性,更好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建立温州市区(不含洞头区)客运出租车(网络预约出租车除外)春节期间临时加价机制(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自瑞、卜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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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