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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4-0003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4-07-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发改价〔2024〕11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温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4-07-10 15:42:11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殡仪馆:

《关于核定温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项目价格标准的函》悉。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经研究,现就调整温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殡仪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序号

基本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1

遗体接运

起步价230元/具,超过40公里每公里加收5元。

2

遗体普通存放

80元/日

3

遗体火化

普通炉

成人330元/具,14周岁(含)以下减半,死胎90元/具。

捡灰炉

最高限价1130元/具

4

骨灰寄存

10元/月

5

遗体普通化妆

最高限价100元/具

6

遗体理发遗体消毒

最高限价100元/具

7

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

告别厅

小厅

最高限价400元/场

中厅

最高限价800元/场

大厅

最高限价1100元/场

守灵室(堂)

最高限价450元/日(具体优惠措施从属地政府丧事集中办理有关规定)

8

花圈花篮租赁

绢花圈

最高限价10元/个

绢花篮

最高限价50元/个

二、殡仪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收费标准

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仪服务机构与丧户按照公开、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

三、殡仪服务惠民政策

1.基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服务免费。

2.本省户籍人员、在浙就读的全日制非本省户籍学生、驻浙部队现役军人、与我省企业签订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在浙江死亡并在省内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免收基本服务费用。

四、时间效力

该标准自2024年8月10日起执行,温发改费〔2009〕18号、温发改费〔2009〕19号同步失效。

附件:关于调整温州市殡仪馆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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