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2/2024-00060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价〔2024〕13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温州市中心医院:
你单位《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调整停车收费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温州市中心医院(百里坊院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30分钟(含)内不收费。
(二)当天6:30-18:30期间,30分钟至60分钟(含)收费5元/车·次,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5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三)当天18:30-次日6:30期间,30分钟至60分钟(含)收费5元/车·次,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5元,期间最高收费15元;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25元。
(四)计费时间尾数取舍:实际停车尾数时间在15分钟内(含)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15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二、本批复自2024年9月1日起执行。请你单位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如我委未来对市区公立医院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出台统一政策性文件,则直接适用统一政策性文件。
附件:温发改价〔2024〕139号-关于温州市中心医院(百里坊院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