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型升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也是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的关键时期。为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打造区域发展的良好人口环境,确保我市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人口变动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发展运行的自身规律,制定本规划,作为推进“十二五”时期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性规划。
规划依据及参考资料:《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温州市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2007—2015年)》、《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草案)》;温州市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规划期限:2011年-2015年。
一、现实基础
“十一五”期间,我市针对温州人口计生工作基础相对较差、任务繁重的实际,深入实施“实数计生、阳光计生、和谐计生”建设,狠抓基础性和创新性工作,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形成了具有温州特色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全市期末常住人口为912.21万人,市外流入人口284.22万人,户籍总人口为786.80万人,年均自然增长率保持在8‰以下的水平,总和生育率持续保持在1.65左右的低生育水平,违法生育得到有效控制,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4%左右。
(一)成绩回顾
1、统筹决策工作机制得到完善。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会议和每年两次的人口计生工作会议定期召开。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市、县、乡三级党委副书记和党委委员副乡镇长分管计生工作。建立了由市委副秘书长牵头的跨区域、跨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协调机制。实施重点指标动态排名制度、市主要领导点评分析制度和专员督查制度。
2、优质服务工作水平有效提升。加快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投入5000多万元,完成8个县级指导站省级标准化建设和110个乡镇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各级计生服务机构节育手术量占全市节育手术总量的80%以上。实施出生缺陷干预政策,在省定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检测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到六项免费政策。全市有7个县(市)建立了婚姻登记、婚前检查、优生检测综合服务平台,婚检率达88.78%,孕前优生检测率达99.51%。洞头县被授予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鹿城区、瓯海区、文成县被授予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
3、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继续完善。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家庭参照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有25713人参加保险,累计财政投入7849.2万元。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特别扶助制度,在标准、范围、力度上都远远超过了国家和省定要求。大力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全市有2677个村(居)建立并实施村级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形成“奖励少生、遏制多生”的正确导向。计生家庭权益保障工作得到重视,计生维权工作深入开展。
4、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步入正轨。在实施村级人口计生“513”工作计划基础上,深入开展“强基创优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分类评估、重点列管,计生村(居)民自治,“政治、经济(资源)、责任三捆绑”以及村级计生服务员职业化发展等五项制度和机制,推动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走上常态化、长效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5、重点难点综合整治强势推进。深入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整治工作,全市共查获“两非”案件574件,其中“B超”鉴定案件197件,刑拘83人,判刑51人。严格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实现社会抚养费据实高额征收77例,其中100万元以上4例,最高金额为110万元。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市内“一盘棋”服务管理机制,加大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经费投入,计生基本服务均等化工作逐步推进。
6、生育文化建设氛围更加浓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做到报纸每周一个专版、电视每周一个专题、广播每天一条公益广告。把生育文化纳入新农村建设一并规划、推进和评估,建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型生育文化园区和生育文化场馆。实施“计生政策上墙”项目,成立浙江松成人口文化艺术团,开展了纪念中央《公开信》发布3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形成了浓厚的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氛围。
7、信息科技手段得到广泛应用。信息网络不断向基层延伸,全市社区(村居)信息网络延伸率达12.46%。自主开发了优质服务指纹应用、社会抚养费征收两大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省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和全员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市级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推进部门资源共享,已完成第一期工程建设。
(二)存在问题
——工作主要矛盾没有根本改变。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矛盾突出,尤其是农村部分群众仍不同程度存在想多生、想生男孩的思想观念。
——区域间不平衡情况现实存在。区域间工作基础和管理水平差距明显,部分地方控制违法生育的任务重、难度大,基础工作薄弱。
——重点难点问题没有根本解决。部门与区域协作机制尚未全面形成,法制环境不够完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治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及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等工作还存在很大难度。
——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存在差距。不少地方局限于完成人口计划和控制违法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仍停留在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发展趋势
1、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矛盾日益凸显,需要均衡发展。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基本矛盾仍然是人口数量问题,但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出生人口素质、人口老龄化和人口分布问题也已成为突出矛盾。“六普”数据表明,全市常住人口达到912.21万人,年均增长1.90%。“十二五”期间,全市常住人口仍继续呈低速增长,资源环境的承载压力仍然较大。出生人口素质总体不高,出生人口缺陷率升高态势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遏制。老龄人口持续增加,社会养老负担日益沉重,“十一五”末,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0.76万人,已占总人口的11.05%,经预测,“十二五”期间,老龄人口所占比重还将以每年0.7%左右的速度递增。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处高位,遏制不断攀升的势头任务十分难度。同时,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城镇化的推进,区域间、城乡间人口分布格局也将发生新的变化。市外人口流入仍是我市常住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压力不断加大。
2、计划生育家庭风险有所增加,需要关注民生。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一些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全市41%已婚育龄妇女患有各种妇科疾病,对生殖健康优质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随着上个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人口陆续进入婚育期,以独生子女家庭为主体、上有较多老人需要照顾同时还要抚养下一代的家庭越来越普遍,这些家庭不仅面临养老和发展的压力,还要面对家庭缺损的风险隐患。同时,部分地方违法生育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每年向2万左右的不符合政策生育对象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长期累积将会影响社会和谐。
3、管理服务工作面临转型,需要改革创新。随着社会快速转型、依法行政推进和政府职能转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方式效力递减、工作效果趋于弱化,而社会经济有效制约机制尚未全面建立,育龄群众维权意识和服务需求不断增强,而现有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使计划生育工作手段与工作目标之间的矛盾突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人口计生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矛盾十分突出,整合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难度很大,特别是基层工作推进难度加大,亟需探索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方法和手段。同时,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以及用工制度、住房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又给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新的压力。
4、统筹职能地位尚待匹配,需要组织保障。部分地方党政领导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对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显现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的冲击认识不到位,国策意识有所淡化,重视程度有所下降。一些地方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没有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到应有位置。不少地方经费投入不足,机构不稳定、基层干部待遇偏低,基层特别是村一级组织战斗力不强,履责不到位,主动性不够,工作根基不稳。在村级“转、并、联”和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的人口计生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二、基本思路
“十二五”时期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人口问题仍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问题,仍然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按照党中央的要求,要总结和把握人口发展规律,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方式转变、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以“科学发展、和谐计生”为主题,根据“1650”大都市发展的总体框架布局,按照建设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夯实基层基础、创新人口综合管理体制为保障,以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合理分布、人力资源开发为重点,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促进我市由人口大市向人口强市转变,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坚持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保障和实现育龄群众日益增长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群众、服务群众、促进和谐发展。
2、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重点、破难点,加大对基础薄弱地区的指导力度,促进平衡发展。
3、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持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转变作风,拓展职能,创新机制,开拓进取,努力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4、科学决策,综合治理。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负其责、综合治理。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围绕人口强市建设,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综合治理机制、宏观调控体系、公共管理制度和社会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数量均衡增长、出生人口素质提升、结构动态优化、分布科学合理,人与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协调的人口发展格局。
2、具体目标
——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资源环境条件的双重导向,我市人口规模要在一定控制要求下实现均衡增长。到2015年末,全市户籍人口总量控制在825万人以内;“十二五”期间,计划生育率保持在85%以上,总和生育率保持在1.65以内,平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到“十二五”期末,全市婚检率和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病残儿家庭再生育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5年完成170万人次以上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检查,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逐年有所下降。
——改善人口结构。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县偏高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超出正常范围部分每年下降10%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向正常区间。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前瞻性研究,分析其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统筹人口分布与生产力布局,引导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有序集聚。加大对生态脆弱地区人口调控力度,鼓励人口外迁,促进人口与生态环境容量的和谐。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实行适度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人口城镇化。改革流动人口登记办法,实行居住证制度,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
专栏 温州市人口计生“十二五”时期主要指标表 | |||
指 标 | 2010年 | 2015年 | 属 性 |
总户籍人口 | 786.8万人 | 825万人以内 | 预期性指标 |
平均自然增长率 | 8‰以内 | 约束性指标 | |
总和生育率 | 1.65以内 | 约束性指标 | |
计划生育率 | 85%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
出生性别比 | 趋向正常区间 | 预期性指标 | |
婚前医学检测率 | 80%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
孕前优生检测率 | 80%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
病残儿家庭再生育产前筛查 | 90%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
生殖健康检查 | 170万人次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
优质服务县 | 省级6个,国家级3个 | 预期性指标 | |
“三优”指导中心 | 80%以上乡镇(街道)建成,达到市级标准50个,省级标准5个 | 预期性指标 | |
图书室 | 社区100%,村居30%以上 | 约束性指标 |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人口计生政策
——继续实施稳定低生育水平的生育政策。针对低生育存在的诸多不稳定因素,持之以恒抓好以农村地区为重点的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控制违法生育数量,杜绝多胎生育。不断推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坚持处罚多生与奖励少生并举,把制约与激励结合起来,兼顾国家利益和家庭利益、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建立健全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经济、社会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努力构建更加惠民的民生体系,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全面建立惠及计生家庭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益金制度,对计生特困家庭进行社会扶助。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在宅基地分配、村集体分红和农房集聚改造中的双份优待政策,实施计生帮扶致富项目,并进一步加大独女户、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优待力度。到“十二五”期末,全市95%以上的村建立以村级利益导向为主要内容的计生村规民约,100%的独女户和80%以上的二女户家庭享受到计生养老保险政策,全面开展对计生家庭的维权活动,维护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
——实施生育关怀、爱心救助工程。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马寅初人口基金会,引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生育关怀行动。县、乡普遍建立生育关怀救助基金,全市每年生育关怀冠名基金至少要达到5000万元,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亡的空巢家庭、群众的生殖健康、女孩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帮助。
(二)建设新型生育文化
——抓好生育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宣传示范促进作用,实施新型生育文化工程,按照“1650”总体框架和856个农村新社区布局,实行点面结合,加强生育文化园区和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社区、乡镇(街道)、功能区”创建评比活动;全面推进“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作,促进我市人口素质的提高;加强计生服务站宣教室(乡镇人口学校)、社区(村居)人口文化图书室和协会会员之家建设,结合或融入市农家书屋工程,打造人口文化“超市”。到2015年,要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乡镇(街道)、功能区20个,示范、先进社区创建率达65%以上;乡镇(街道)“三优”指导中心建成率80%以上,并且建成省级标准“三优”指导中心5个,市级标准“三优”指导中心50个;社区人口文化图书室建成率达100%,同时使村居级人口文化图书室建成率达30%以上。
——推进人口文化进校园和人口理论研究培训工作。结合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适应新形势要求的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人口意识、健康的性观念和责任意识,积极推进大、中、小学校人口国情、青春期健康教育和新型生育文化进大学校园活动;继续开展人口理论培训活动,努力造就一批掌握人口理论、具有较强人口意识的各级领导干部,并创造条件开展对人口问题的科学研究工作。
(三)强化计生基层基础
——深入实施“强基创优工程”。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实行政治、经济、责任捆绑,努力转化一批整治乡村、创建一批示范乡村。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健全村级计划生育自治网络和队伍,重点加强对工作基础薄弱地区特别是农村的指导和扶持,扭转依靠突击活动和补救措施降低人口出生率的被动局面。到2014年,全市合格以上乡镇(街道)达到90%以上,合格以上社区(村居)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到2015年,全市3个以上县(市、区)达到国家计生优质服务县的标准,6个以上县(市、区)达到省计生优质服务县的标准。
——全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在国家人口宏观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推广应用省全员人口信息综合系统,以建设“温州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为核心,全面构建“一库、一网、一体系、七平台”,推进部门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逐步实现人口计生信息异地查询、跟踪监测、动态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十二五”期间,按照农村基层组织“转、并、联”工作要求完成全市所有城市(城镇)和农村社区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网络延伸工作,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居)五级信息管理网络连通。
——加强优质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市、县、乡三级计生网络服务水平,重点建设温州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使其成为指导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结构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和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的核心基地。规范县级计划生育指导站发展,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标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评审基本标准》的规定,结合温州人口发展实际,确定县级计生指导站规模,合理规范内部结构和科室设置,承担对全县人口计生的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优生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药具管理等八大职能,到2015年,全部完成县(市、区)计生指导站省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130个乡镇(街道)中心站和合格站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其计生宣传教育、避孕节育及生殖健康咨询、孕情环情检查、随访及避孕药具发放等功能。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主动融入”的要求,全面推进优质服务体系向社区(村居)延伸,开展社区(村居)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整合资源,实施计卫合作,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
——推进均等服务。改革流动人口登记办法,实行居住证制度,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逐步消除阻碍人口流动的制度和政策障碍。实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工程,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按照“同城同待遇”要求,落实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服务管理经费,重点推进宣传教育、生殖健康、药具供应、生育关怀、便民维权等服务均等化。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网络全覆盖,并全面形成流动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
——强化统筹管理。在落实部门基础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密切人口计生与新居民管理、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的协作,并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配合协作的长效机制,把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工作轨道。加强流动人口自我服务管理的引导,建立健全流动人口非公企业计生协会组织网络,促进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加强区域协作。建立健全与重点外来人口户籍地政府的协作机制,在现有的350个与外地城市双向协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协作区域,深化区域协作内容,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建立起两地或多地区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长效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在外温州商会计生协会和民营企业计生协会联合会,加快全面形成“一盘棋”服务管理格局。
——推进信息共享。将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实现流动人口育龄妇女信息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实时交换、异地查询和动态管理。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各项制度全面建立,实现村居协管员信息登记采集以及乡镇(街道)、县、市统计上报、质量监控、汇总分析等关键环节工作等到全面落实。
(五)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
——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通过各种传媒手段和宣传阵地,运用各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营造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依托基层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科学知识、新型婚育观念、法律法规知识,形成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社会环境。
——提高孕前服务管理水平。加强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宣传指导工作,为育龄妇女提供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建立完善随访责任制,加强孕情监控工作,对孕产妇尤其是二胎孕育实行全程管理服务,建立孕情月查、孕情消失调查追究责任制以及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报告登记制度。加强孕期保健服务,防止女婴非正常死亡,确保母婴健康和优生优育。施行查环、查孕、查病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建立规范化的健康档案,提升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加强B超购买、检查、使用和终止妊娠手术、终止妊娠药品零售市场的管理工作;做好出生婴儿、引产胎儿性别和死亡婴儿性别全程监测工作。
——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全面加强再生育对象的孕期全过程管理,建立部门信息互通、区域联合整治制度,建立公安、卫生、人口计生和药监等部门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治理的常态工作制度,从严从重打击“两非”行为,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建立计生女儿户扶助专项资金,帮助失学女童返学,帮助困难计生女儿户女童继续升学完成学业。
(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落实“三级”干预措施,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重点抓好一级预防,全面实施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和免费生殖健康体检等“六免”政策,做好婚前保健和孕前保健服务,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力度,强化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开展青春期生殖健康教育,开展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产后访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加强优生咨询、指导和服务,有效遏制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升高势头;积极深化二、三级预防,提高产前筛查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和听力筛查率。
(七)引导人口空间合理分布
认真落实《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照“1650”的总体框架布局和856个农村新社区的建设要求,对主中心城市规划区,适当控制常住人口增长,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对生态系统的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城市人居环境水平。重点加大龙湾区、瓯海区、瓯江口新区、副中心、沿海地区和中心镇等重点开发区的人口集聚,提升人口城市化水平,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加快社区中心的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动人口向社区中心集聚。对生态环境脆弱、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的限制开发区,通过控制开发力度,鼓励人口外迁,促进区域人口自愿平稳有序转移到重点开发地区和优化开发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建立合理的人口流动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行适度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深化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由户籍地管理为主向现居住地为主转变,使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达成良性转移,推进人口城镇化顺利进展。
(八)深化人口发展战略研究
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目标,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建立人口均衡发展指标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研究成果,为政府宏观决策、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和科学依据。加强与相关部门、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健全“政府领导、专家负责、部门参与、政研结合、课题运作”的长效运行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动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责任制度,坚持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完善各级人口计生领导机构和协调制度,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健全人口发展宏观调控体系,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形成部门间横向协作配套、纵向垂直负责的责任体系。深化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改革,探索建立工作责任落实、客观公正评价工作水平、有利于调动基层积极性的考核评估体系。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工作的影响力,树立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人口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口国情、人口发展形势和工作先进典型;进一步倡导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人口均衡发展等重要思想理论;进一步推进性别平等、文明生育、依法生育、优生优育、负责任生育等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进一步传播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育儿等科普知识;深入开展党政干部人口理论教育和青少年人口与青春期健康教育,从而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广大群众的计生国策意识,形成计生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三)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立足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从严实行现行生育政策。严格贯彻实施人口发展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再生育审批制度,推行再生育全过程管理,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裁量权,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完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相关规定的制定,全面禁止违背意愿的大月份引产。拓展和提高落实奖励扶助标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户社会保障,充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需求。杜绝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逐步形成“理念法治、制度完善、执法规范、环境有利”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队伍职业化建设
依照法律法规稳定人口计生机构和干部队伍,确保乡镇(街道)有专职从事计生工作的公务员,大的乡镇(街道)配足必要数量的从事计生工作的公务员。深入开展分层级、大规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和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全市人口计生队伍在五年内至少系统轮训一次,以充分发挥教育培训的灌输、引导、激励、鞭策作用,增强各级计划生育干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和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的本领,努力形成素质优良、机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人口计生公共服务队伍。加快基层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步伐,全面实行村居计生服务员“县管、乡聘、村用”管理制度,到“十二五”期末,村居服务员具有高中学历的达到80%以上,工资报酬不低于村级主要负责人报酬的70%。
(五)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人口计生财政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坚持以县级投入为主、各级共同分担的原则,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县级财政每年安排的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围绕计生家庭利益导向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自身能力、公共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正常人员经费和公用项目经费、事业发展所需的设备购建项目经费、实施各项民生项目所需经费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奖励扶助、免费技术服务、流动人口等重要项目经费。
(六)加强规划的实施和监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并以此为依据,将各项发展目标和工作指标进行分解,制定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动态跟踪和效果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机制。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站所”评创活动,办好“12356阳光计生”投诉热线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使人口计生行政工作更加公开透明、依法有序。
附件:温州市“十二五”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十大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项目基本情况 |
1 | 人口计生“强基创优”工程 | 改革创新类 | 在全市范围内分步、分类推进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计划。通过“抓两头,带中间”,到2014年实现全市合格以上乡镇(街道)达到90%以上,合格以上社区(村居)达到85%以上,“十二五”期末全面形成“根基稳固、运转有序、上下联动、持续发展”的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 |
2 |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 公共服务类 | 免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病残儿家庭再生育产前诊断、孕妇营养素补充、儿童唇腭裂诊治。“十二五”期间婚检率保持在75%以上、优生检测率保持在80%以上,5年完成170万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免费体检,病残儿家庭再生育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实行农村孕妇叶酸免费发放。 |
3 | 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网络延伸工程 | 工程建设类 | 全面建设由“一库、一网、一体系、七平台”构成的温州市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此基础上,依靠技术手段,深入开展人口战略研究,为经济社会科学决策提供基础依据。充分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成果, “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人口计生信息管理网络向城市和农村社区延伸工作。 |
4 |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工程 | 公共服务类 | 按照“提标扩面”的要求,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通过努力,使计生家庭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更广、吸引力更大;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落实到位、深入人心;村级利益导向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计生帮扶致富项目取得新发展。 |
5 | 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工程 | 公共服务类 | 到“十二五”期末,在全市推广普及流动人口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避孕药具供应和随访、生育政策、生育关怀和便民维权等服务均等化,并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权利和奖励扶助。 |
6 | 生育关怀、爱心救助工程 | 公共服务类 | 建立“生育关怀•女孩成长基金”,面向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亡的空巢家庭、面向独生子女的家庭教育、面向群众的生殖健康、面向女孩的健康成长,通过开展关怀和救助,切实帮助计生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
7 | “阳光计生”工程 | 改革创新类 | 创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新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计生队伍的法律意识,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规范自由裁量权,加强执法监督和检查,努力提高计划生育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行计生政务、村务公开,维护群众的各项法定权益。 |
8 | 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 | 改革创新类 | 按照“注重综合素质、提升岗位能力、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思路,重点实施分层次、大规模的培训教育,争取用5年的时间,从市级到乡镇(街道)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团结协作,廉洁高效,服务基层”的人口计生队伍。 |
9 | 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工程 | 公共服务类 | 以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推进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把“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的生育观念元素融入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加强主流媒体宣传,加强面对面教育,深入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村(居)创评活动,建设一批生育文化宣传阵地。建设温州市人口文化(国策)主题公园(园区),总投资500万元;建设“优生优育优教”促进指导中心,“十二五”期间总投资400万元;建设人口(生育)文化园区(室),“十二五”期间总投资250万元;建设村居生育文化活动(图书)室,“十二五”期间总投资100万元;开展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先进社区(村居)创评活动,“十二五”期间总投资预计为250万元;发挥传媒阵地作用,“十二五”期间总投资75万元。 |
10 | 生殖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 工程建设类 | 对市计生指导站现有土地进行置换,异地新建,由市财政投资,选址鹿城区。建成后发挥五大职能,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生殖保健中心、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药具管理中心、优生优育优教指导中心,预计业务用房总面积为8000平方米,附属用房20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7000平方米(约10亩)。预算建设资金为70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1—201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