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组〔2013〕26号)文件精神和全省选派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派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派干部人才名额、岗位及选派范围
我市共需选派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42名,其中党政干部选派10名,16个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选派32名(轮换人选同步确定)。具体岗位和选派范围如下:
(一)党政干部10名(正科长级5名,副科长级5名)
1、温州市援疆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正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办公室工作,在全市范围选派。
2、温州市援疆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文字工作,在全市范围选派。
3、温州市援疆指挥部人才管理和产业发展组组长(正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人才和招商引资工作,侧重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在市、县组织人事系统选派。
4、温州市援疆指挥部规划和建设组组长(正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规划建设工作,在市、县规划系统选派。
5、温州市援疆指挥部规划和建设组副组长(副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在市、县城建系统选派。
6、拜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副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发改工作,在县(市、区)发改系统选派。
7、拜城县财政局副局长(副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财政和工程财务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在市、县财政系统选派。
8、拜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科长级)1名:要求熟悉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在市、县公安系统选派。
9、兵团第一师八团团长助理(正科长级)、九团团长助理(正科长级)各1名:要求熟悉城镇规划建设、招商引资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有相关工作经历。根据要求,该岗位人选到疆后将常驻团场工作,选派干部的县(市、区)今后承担该团场的对口支援任务,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县(市、区)选派(除洞头、文成、泰顺外)。
(二)专业技术人才32名(副高职称8名,中级职称24名)
1、教师18名,在市、县教育系统选派。
拜城县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副高职称)2名:要求英语专业,有管理工作经历;
温州大学拜城实验高中教师(分别兼任副校长、教务处主任)(副高职称)4名:高中语文、高中数学各2名,要求有管理工作经历;
温州大学拜城实验高中教师(中级职称)12名:高中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物理、化学各2名。
2、医生8名,在市、县卫生系统选派。
拜城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副高职称)2名:内科,要求熟悉医院管理工作;
拜城县人民医院医生(中级职称)6名:心脑血管、中医科、妇幼保健科医生各2名。
3、拜城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中心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2名:要求熟悉广播影视工作,在市、县广电系统选派。
4、拜城县建设局园林绿化科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2名:要求熟悉园林绿化类工作,在市、县园林绿化系统选派。
5、拜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络维护人员(中级职称)2名:要求熟悉网络建设维护类工作,在全市范围选派。
二、援疆干部人才资格条件
1、援疆干部人才总的要求是: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党政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大专以上学历。重点选派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高层次人才。
2、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人才本人的条件,党政干部可以提职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可提职选派或给予提前晋升专业技术资格后选派。党政干部提职选派的,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任用程序,即提职选派正科级岗位人选,要求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提职选派副科级岗位人选,要求任科员满3年(计算到2013年12月底)。专业技术人才提前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符合《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确认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5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第一轮进疆的,必须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已满2年;轮换人选必须在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已满1年(计算到2013年12月底)。一般不选派提前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
三、援疆干部人才在疆工作时间和待遇
第八批援疆党政干部初定12月下旬进疆,专业技术人才初定2014年春节后进疆。援疆党政干部在疆时间为三年多。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轮换时间为一年半。援疆干部人才的有关待遇按温组〔2013〕1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援疆干部人才的条件择优选派。县(市、区)符合条件的人员到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点报名,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委组织部报名点报名。
3、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填写《温州市第八批援疆干部人才报名表》。组织推荐的人员,由推荐的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初审。个人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任职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符合报名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报名表(附电子版)、1寸免冠彩照1张(贴报名表上),到相应的地点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4、
有关要求: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派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不退回。(相关文件、表格可在温州党建网www.wzdj.gov.cn查阅或下载)。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