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将于8月10日起调整。调整内容涉及起步价、起步里程、公里运价、远程空补、燃油附加费标准等。
据悉,此次调整分经济车型和升级车型两类。经济车型运价,将目前收取的每车次2元燃油附加费并入起步价,起步价确定为11元/3.5公里;公里运价由2元调整为2.5元;远程空补由原来的10公里以上部分加收50%调整为8公里以上部分加收50%;夜间加收行驶费维持不变(即在0时到5时加收20%)。调整等候计时收费,遇拥堵红灯等候由累计每满 5分收2元等候费调整为每2.5分钟折合0.5公里运价计费。升级换代车型运价。起步价为11元/3公里,公里运价、回空补贴、等候计时,夜间加收费用等同经济车型运价。
此外,在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上,对油运联动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明确规定,以93号汽油7.43元为基准价,油价每升每上涨1元,需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联动方式以3个月为1个周期,定期测算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在周期内,油价加权累计每上涨(或降低)≥1元且<2元时,每趟加收(或降低)附加费1元,以此类推。以上规定从2014年8月10日起执行
考虑市区出租车计价器的调整需要一定时间,在调整时限内,没有调整的出租车仍执行原运价标准。
此次运价调整是进一步优化运价结构,解决目前运价中不合理的方面。尽量使出租车运价结构能起到调节市场需求、乘坐习惯以及调节调节从业者营运习惯的作用,理顺比价关系。运价有升有降,短距离出行费用减少,长距离出行费用增加,适当提高驾驶员收入。此次运价调整方案,对各方应当都是有益的。鼓励出租车企业和车主加快对出租车的更新换代,进一步提高改善服务质量,同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不同档次的车型进行分类定价。另外,在出台运价调整的同时,运管部门将出台租金最高限额标准,以维护一线驾驶员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