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发改审〔2018〕32号
关于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F-03a地块拆迁
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F-03a地块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的报告》(温城乡投〔2018〕2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温州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浙规选2018-0301011号)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F-03a地块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温土资预〔2018〕11号),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项目的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当地居民居住条件的需要,工程已列入2017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抄告单〔2017〕179号)精神,建设该项目是必要和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F-03a地块拆迁安置房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项目选址和用地
工程选址温州市城市中央绿轴F-03a地块,东侧为F-03b地块,南侧为规划五路,西侧为规划六路,北侧为市府路。总用地面积31366.19平方米(最终以地籍图为准)。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为安置房工程。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94097平方米,其中,住宅89086平方米,商业3406平方米,物业用房659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91平方米,设备用房320平方米,戴氏宗祠355平方米,管理用房80平方米。另架空层1860平方米,地下室36552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67辆(含10%公共停车位),其中,地面71辆,地下896辆。非机动车地下停车位1540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安装、基础设施配套等。剩余安置房处置须报市政府批准。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总投资估算7455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2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095万元(含征地费用2352万元,房屋拆征补偿费7834万元),预备费327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温州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七、公用工程及其他
(一)项目用水用电由市政管网、电网统一供水、供电。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施工、运行,下一步做好节能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确保建筑安全。
(三)项目开工前做好环评审批工作。
(四)原则同意文本中提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下一步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项目招标
本项目应在招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标。
九、拆迁与安置
根据建设单位初步调查,本项目共征收住宅总建筑面积约35113.8平方米共计306户,其中,合法或视同合法建筑面积16997.22平方米计210户,违章建筑面积约18116.58平方米计96户。拆迁安置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十、项目信息化管理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7日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交警支队、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鹿城区政府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7日印发
项目代码:2018-330302-47-01-00525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