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发改审〔2018〕85号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黎明东路(惠民路-府东路段)改造拓宽工程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温公建司〔2018〕9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快片区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促进经济发展;有利于完善城市道路网络,保证城市交通畅通;有利于改善片区交通通行条件,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该项目是必要和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
温州市黎明东路(惠民路-府东路段)改造拓宽工程
三、项目建设单位
温州市公共建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工程范围和用地
项目位于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洪殿单元,上陡门河沿岸景观绿化南侧,西起惠民路,东至府东路,工程总用地面积3.3047公顷(以地籍图为准),其中道路面积29147平方米,桥梁面积390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市政道路实施长度约906米,规划红线宽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2座(其中苍根河桥梁跨径20米,上陡门河桥跨径5×16米)、驳坎、给排水管道、电力管沟、路灯、公交站台、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9696万元,其中工程费614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615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费11437万元),其余费用94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土地出让金,纳入滨江商务区总体平衡解决。
七、项目招标
本项目应在招标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公开招标。
八、项目信息化管理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开工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
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