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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3-00179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3-12-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召开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及灵昆至阁巷段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二号)
时间:2019-08-29 15:12:24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等有关规定,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和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召开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及灵昆至阁巷段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

2019年9月16日(星期一)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

温州市行政中心九号楼(发展大楼)北楼3楼1号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市发改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及灵昆至阁巷段两个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依法进行听证,听证方案如下:

(一)听证项目

本方案听证项目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及灵昆至阁巷段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

(二)现行收费政策和拟定收费标准

1.我省现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

(1)客车车辆通行费。根据《关于全省调整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交〔2012〕111号)、《关于调整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事宜的通知》(浙交〔2012〕185号)规定,客车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2)载货类车辆通行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费率试行方案的复函》(浙政办函〔2018〕29号)规定,载货类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根据计重收费标准计算)×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3)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政策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交〔2017〕23号)规定,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4)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叠加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交〔2010〕193号)规定,按照7个长度等级确定特长隧道叠加通行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过江(海)水底隧道定额收费标准及连续高架桥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交〔2014〕95号)规定,按照3类规模确定连续高架桥叠加通行费标准。

跨海大桥叠加通行费标准参照象山港公路大桥及接线工程,其叠加标准为:独立跨海湾的高速公路桥梁6车道2公里以上或4车道3公里以上,给予叠加;叠加标准为1.82元/公里

独立跨江桥梁叠加通行费标准参照省内其他工程,其叠加标准为:6车道2公里以上或4车道3公里以上,给予叠加;叠加标准为一类车和二类客车叠加2元/车次,其他车型叠加5元/车次。

(5)通行费尾数取舍。依据浙交〔2012〕111号文件执行。即:以5元为计费单位,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元-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2.拟定收费标准

按照上述收费政策,拟定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及灵昆至阁巷段工程车辆通行费标准。





(1)车辆通行费分类计费标准

类别

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

客车

货车

车型

车次费

(元/车次)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车型

收费标准

第1类

≤7座

5

0.4

≤2吨

详见计重收费标准

第2类

8-19座

5

0.4

2-5吨(含)

第3类

20-39座

10

0.8

5-10吨(含)

第4类

≥40座

15

1.2

10-15吨(含)

第5类




>15吨


(2)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

装载情况

(车货总重)

收费标准

合法装载

小于15吨(含)

0.09元/吨·公里计费(小于5吨的按5吨计)。

15吨至30吨(含)

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6元/吨·公里计费。

大于30吨

按30吨计费。

超限车辆

超限量小于10%

(含10%)

按照合法装载车辆的费率进行计费。

超限30%以内

(含30%)     

超限10%以上部分按0.09元/吨·公里×1.2计,其余部分按“超限量小于10%(含10%)”的规定计。

超限30%-50%

(含50%)

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超限30%以内(含30%)”的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2计。

超限50%-100%

(含100%)

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超限30%以内(含30%)”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3计。

超限100%以上

合法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部分,按“超限30%以内(含30%)”规定计,其余部分按0.09元/吨·公里×4计。

(3)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

类别

车型

车次费

(元/车次)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第6类

1只20英尺箱

15

1.2

第7类

2只20英尺箱

15

1.4

1只40或45英尺箱

(4)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

①依据浙交〔2010〕193号文件规定,具体隧道叠加通行费如下:

特长隧道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

序号

隧道长度(米)

叠加标准(元/辆次)

1

1000 米-2500 米(含)

1

2

2500 米-4000 米(含)

2

3

4000 米-5500 米(含)

5

4

5500 米-7000 米(含)

8

5

7000 米-8500 米(含)

10

6

8500 米-10000 米(含)

12

7

10000 米以上

15

瑞安至苍南段:古盘山隧道(4170米)叠加5元/车次,望洲山隧道(2923米)叠加2元/车次,安峰隧道(4225米)叠加5元/车次,渔寮隧道(5865米)叠加8元/车次。

②依据浙交〔2014〕95号文件规定,具体桥梁叠加通行费如下:



连续高架桥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

连续高架桥

规  模

(公里)

类别

客车

叠加标准

(元/车次)

货车

叠加标准

(元/车次)


10≤规模<25

第1类

≤7座

5

≤2吨

5


第2类

8-19座

5

2-5吨(含)

10

第3类

20-39座

10

5-10吨(含)

10

第4类

≥40座

10

10-15吨(含)

10

第5类



>15吨

10

25≤规模<40

第1类

≤7座

10

≤2吨

10


第2类

8-19座

10

2-5吨(含)

20

第3类

20-39座

20

5-10吨(含)

20

第4类

≥40座

20

10-15吨(含)

20

第5类



>15吨

20

注:10公里以上连续高架每增加15公里,一类车和二类客车给予增加叠加5元/车次,其它类型车辆增加叠加10元/车次。

瑞安至苍南段:龙港至钱库连续高架桥(11.327公里),一类车和二类客车叠加5元/车次,其他车型叠加10元/车次。

灵昆至阁巷段:连续高架桥里程及叠加标准如下表:

连续高架桥里程表(单位:公里)

灵昆





4.853

机场




11.340

6.487

滨海



21.250

16.397

9.910

瑞安东


26.451

21.598

15.111

5.201

阁巷枢纽


一类车和二类客车叠加通行费(元/车次)

灵昆





0

机场




5

0

滨海



5

5

0

瑞安东


10

5

5

0

阁巷枢纽

其他车型叠加通行费(元/车次)

灵昆





0

机场




10

0

滨海



10

10

0

瑞安东


20

10

10

0

阁巷枢纽

③参照省内其他项目拟定的桥梁叠加通行费。

瑞安至苍南段:鳌江大桥(2.083公里):一类车和二类客车叠加2元/车次,其他车型叠加5元/车次。

灵昆至阁巷段:瓯江口跨海南大桥(5.705公里)和飞云江跨海特大桥(3.989公里),具体叠加通行费计算及标准如下表:

车型类别

每公里

叠加标准

(元/公里)

瓯江口跨海南大桥

飞云江跨海特大桥

里程

(公里)

叠加费

(元)

取整

(元)

里程

(公里)

叠加费

(元)

取整

(元)

一类车

和二类客车

1.82

5.705

10.38

10

3.989

7.26

5

二类货车

和三类客车

3.64

5.705

20.77

20

3.989

14.52

15

三类货车

和四类客车

5.46

5.705

31.15

30

3.989

21.78

20

四类货车

6.37

5.705

36.34

35

3.989

25.41

25

五类货车

7.28

5.705

41.53

40

3.989

29.04

30

尾数取整: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元-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


类别

瓯江口跨海南大桥叠加通行费标准

客车

货车

车型

叠加标准

(元/车次)

车型

叠加标准

(元/车次)

第1类

≤7座

10

≤2吨

10

第2类

8-19座

10

2-5吨(含)

20

第3类

20-39座

20

5-10吨(含)

30

第4类

≥40座

30

10-15吨(含)

35

第5类



>15吨

40



类别

飞云江跨海特大桥叠加通行费标准

客车

货车

车型

叠加标准

(元/车次)

车型

叠加标准

(元/车次)

第1类

≤7座

5

≤2吨

5

第2类

8-19座

5

2-5吨(含)

15

第3类

20-39座

15

5-10吨(含)

20

第4类

≥40座

20

10-15吨(含)

25

第5类



>15吨

30

(5)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

根据上述收费标准,计算出各路段客车通行收费明细如下:

①瑞安至苍南段里程和收费标准明细


里程表(单位:公里)


古盘山隧道:4170米







鳌江大桥:2083米


望州山隧道:左洞2930米,右洞2923米



阁巷枢纽



连续高架:11.327公里




10.790

鳌江




安峰隧道:左洞4225米,右洞4255米;

渔寮隧道:左洞5865米,右洞5870米

17.037

6.247

龙港



28.364

17.574

11.327

钱库




36.472

25.682

19.435

8.108

龙沙



51.500

40.710

34.463

23.136

15.028

马站


56.820

46.030

39.783

28.456

20.348

5.320

项目终点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车次)

一、 二类客车







阁巷枢纽

叠加5






15

鳌江

叠加2





20

10

龙港

叠加5




30

20

15

钱库

叠加2



35

25

20

10

龙沙

叠加5+8


55

45

40

30

25

马站


55

45

40

30

25

5

项目终点


三类客车







阁巷枢纽

叠加5






25

鳌江

叠加5





35

20

龙港

叠加10




55

40

30

钱库

叠加2



60

50

40

20

龙沙

叠加5+8


85

75

65

45

35

马站


90

75

65

50

40

15

项目终点


四类客车







阁巷枢纽

叠加5






35

鳌江

叠加5





45

25

龙港

叠加10




70

50

40

钱库

叠加2



80

65

50

25

龙沙

叠加5+8


110

95

80

60

45

马站


120

100

90

65

50

20

项目终点

②灵昆至阁巷段里程和收费标准明细

里程表(单位:公里)



瓯江口跨海南大桥:5705米




项目起点








1.062

灵昆



飞云江跨海特大桥:3989米

12.230

11.168

机场






18.717

17.655

6.487

滨海





28.627

27.565

16.397

9.910

瑞安东




38.644

37.582

26.414

19.927

10.017


阁巷枢纽













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

(单位:元/车次)

一、 二类

客车






项目起点






5

灵昆





20

20

机场




25

25

10

滨海



30

30

15

10

瑞安东


45

45

25

25

15

阁巷枢纽


三类客车






项目起点






10

灵昆





40

40

机场




55

55

15

滨海



65

60

35

20

瑞安东


95

95

55

50

35

阁巷枢纽


四类客车






项目起点






15

灵昆





60

60

机场




75

75

25

滨海



90

90

45

25

瑞安东


130

130

75

70

45

阁巷枢纽


(三)收费依据及理由

1.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3)《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

(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浙江省高速公路特长隧道叠加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交〔2010〕193号);

(5)《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实施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浙交〔2012〕111号);

(6)《关于调整完善全省高速公路客车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事宜的通知》(浙交〔2012〕185号);

(7)《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我省高速公路过江(海)水底隧道定额收费标准及连续高架桥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交〔2014〕95号);

(8)《关于全省高速公路实施不停车收费车辆按实际行驶路径收费的通知》(浙交〔2015〕100号);

(9)《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政策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浙交〔2017〕23号);

(10)《关于确认高速公路货车非现金支付八五折优惠实施单位及路段的函》(浙公路函〔2018〕11号);

(11)《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费率试行方案(修订)落实工作的通知》(浙交〔2018〕93号)。

2.收费理由

(1)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3〕123号),瑞安至苍南段项目全长约56.868公里,项目概算投资156.58亿元,项目资本金约47.55亿元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项目性质为企业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收益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收费期限最长为25年,业主单位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灵昆至阁巷段工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4〕51号),灵昆至阁巷段项目全长约38.7公里,项目概算投资140.33亿元,项目资本金约38.98亿元由项目法人自筹,其余资金申请银行贷款。项目性质为企业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收益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收费期限最长为25年,业主单位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定价原则

1.补偿部分成本的原则

(1)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根据工可测算营运期工程预测总成本为228.4亿元,预测总里程205.8亿公里,预测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202.6亿元,25年营运期结束预计亏损25.8亿元。

(2)灵昆至阁巷段工程根据工可测算营运期工程预测总成本为209.9亿元,预测总里程184.7亿公里,预测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215.6亿元,25年营运期结束预计亏损5.7亿元。

2.适度收费原则

瑞安至苍南段、灵昆至阁巷段工程按双向六车道设计建设,特大型结构物多,全线除跨海、跨江大桥及隧道外大多为连续高架桥,工程造价及运营成本非常高。两个项目若按工可预计成本收费,一方面将大幅增加群众出行负担和物流运输费用,同时也不利于本项目可持续发展。所以,比照我省其他高速的竞争比价,两个项目拟定的收费标准均按浙江省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

(五)两个项目开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1.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将有效缓解甬台温高速瑞安、平阳、苍南段的交通压力,对实现温州大都市“一小时交通圈”的目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2.优化产业结构调整。有助于沿线地区生产要素和商品的自由快速流通,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

3.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带动工业、农业、服务业及运输业的发展,在加速客流、物流的同时,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有力支撑当地经济快速发展。

三、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一)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结论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委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是浙江省“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高速公路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高速公路双向六车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 100 公里/小时。工程起于瑞安阁巷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与温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南线交叉的阁巷枢纽,经平阳县,跨越鳌江至苍南县,止于浙闽交界的苍南岱岭南山尖隧道,与福建省沈海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相接,全长56.82 公里,其中特大桥23.235公里/5座,大桥5.462公里/8座,中小桥0.606公里/10座;特长隧道14.238公里/3座,长隧道3.572公里/1.5座;互通立交 5 处,预留互通1处;设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 1 处,养护工区1处、互通收费站5处。该项目业主单位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性质为经营性公路,投资概算为 156.58亿元。该项目于2016年8月20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年内通车运营。

2.成本调查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测算核定工作若干补充规定》《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等。

(2)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银团贷款合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成本调查表》等。

3.成本调查程序

我委在经过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调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的基础上,形成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结论。

4.成本调查内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本次调查取最长收费年限,测定的定价成本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25年的总成本。我们对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报的成本数据进行审核,测定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由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工费用)、养护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财务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五部分构成,共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13540.61万元。具体调查测算情况如下:

(1)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工费用):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布的2015年至2017年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本数据,取三年平均数为标准测定此项目的运营管理费用为77275.20万元,核减运营管理费用7461.93万元。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对运营管理费用的注释,运营管理费用指收费业务、日常管理、路政管理及治超工作支出之和,包括收费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和路政治超人员薪酬、收费业务费用、日常管理办公经费(含)、其他管理支出、路政治超办公及业务费用、执法装备使用及维修、路产巡查等支出。

(2)养护费用:根据《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测算核定工作若干补充规定》的规定,工程养护经费(包括大中修经费)按当年通行费收入的10%测算。我们据此测定养护费用为202622.99万元,核减养护费用6078.68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测定固定资产折旧费1565813.38万元。

(4)财务费用:根据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据实测定利息费用431046.02万元。

(5)税金及附加:根据税务部门的现行税率测定税金及附加7294.42万元,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成本调查结论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报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费25年总成本为2297592.62万元,单位成本为1.12元/车·公里。经调查测算,该项目车辆通行费25年总定价成本为2284052.01万元,单位定价成本为1.11元/车·公里。

6.其他事项说明

(1)由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目前还未通车,本次定价成本为预测成本。由于预测成本所设定的项目运营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将影响本次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2)本报告是根据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出具的,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报告仅适用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工程车辆通行费价格决策,未经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4)成本调查为抽查性质的测算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附件: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



附件

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上报金额

核减金额

核定金额

预计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不含税)

1

2,026,229.85


2,026,229.85

预计总成本、费用

2=3+……+7

2,297,592.62

13,540.61

2,284,052.01

其中: 折旧费

3

1,565,813.38


1,565,813.38

养护费用

4

208701.67

6,078.68

202,622.99

运营管理费(含人工费用)

5

84737.13

7,461.93

77,275.20

财务费用

6

431,046.02


431,046.02

税金及附加

7

7,294.42


7,294.42

25年合计车公里(万公里)

8

2,057,596.48


2,057,596.48

单位通行费收入(元/车·公里)

9=1/8

0.98


0.98

单位营运成本(元/车·公里)

10=2/8

1.12


1.11



(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结论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我委对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进行了调查测算。现将有关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1.基本情况

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是浙江省高速公路“两纵两横十八连三绕三通道”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为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性质为经营性公路,投资概算为1403289.75万元,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项目起于洞头灵昆岛,接在建瓯江北口大桥,沿海边跨越瓯江南口、温州机场、滨海园区、飞云江入海口,止于瑞安阁巷,连接温州绕城高速西南线,并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瑞安至苍南段顺接。项目全长38.644公里,其中连续高架桥梁26.451公里,跨海大桥9.694公里/2座,设互通立交4处、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大桥管理站1处、互通收费站2处和匝道收费站8处。该项目于2016年7月1日开工建设,计划于2019年年内通车运营。

2.成本调查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测算核定工作若干补充规定》《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等。

(2)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阁巷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银团贷款合同》《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成本调查表》等。

3.成本调查程序

我委在经过书面通知、资料初审、实地调查、集体审议等程序的基础上,形成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结论。

4.成本调查情况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本次调查取最长收费年限,测定的定价成本为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25年的总成本。在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报的总成本费用基础上,经调查测算,测定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由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工费用)、养护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财务费用和税金及附加五部分构成,共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30828.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工费用):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布的2015年至2017年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成本数据,取三年平均数为标准测定此项目的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工费用)52555.84万元,核减运营管理费用24362.22万元。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对运营管理费用的注释,运营管理费用是指收费业务、日常管理、路政管理及治超工作支出之和,包括收费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和路政治超人员薪酬、收费业务费用、日常管理办公经费(含)、其他管理支出、路政治超办公及业务费用、执法装备使用及维修、路产巡查等支出。

(2)养护费用:根据《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收费期限测算核定工作若干补充规定》的规定,工程养护经费(包括大中修经费)按当年通行费收入的10%测算。据此测定养护费用215554.47万元,核减养护费用6466.65万元。

(3)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测定固定资产折旧费1403289.75万元。

(4)财务费用:根据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与银行签订的银团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测定利息费用419758.46万元。

(5)税金及附加:根据预测收入及税务部门的现行税率测定税金及附加7759.96万元,包括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5.成本调查结论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报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费25年总成本为2129747.35万元,单位成本为1.15元/车·公里。经调查测算,测定该项目车辆通行费25年总成本为2098918.48万元,单位成本为1.14元/车·公里。

6.其他事项说明

(1)由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目前还未通车,本次定价成本为预测成本。由于预测成本所设定的项目运营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将影响本次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2)本报告是根据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出具的,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报告仅适用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灵昆至阁巷段车辆通行费价格决策,未经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4)成本调查为抽查性质的测算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附件: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


附件

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行次及关系

上报金额

核减金额

核定金额

预计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不含税)

1

2,155,544.73


2,155,544.73

预计总成本、费用

2=3+……+7

2,129,747.35

30,828.87

2,098,918.48

其中: 折旧费

3

1,403,289.75


1,403,289.75

养护费用

4

222021.12

6466.65

215554.47

运营管理费(含人工费用)

5

76918.06

24,362.22

52555.84

财务费用

6

419,758.46


419,758.46

税金及附加

7

7,759.96


7,759.96

25年合计车公里(万公里)

8

1,846,649.66


1,846,649.66

单位通行费收入(元/车·公里)

9=1/8

1.17


1.17

单位营运成本(元/车·公里)

10=2/8

1.15


1.14





四、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

(一)听证人

邵为平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蒋理江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陆剑鸣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处长

叶向阳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处长

胡明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监审处处长

(二)听证会参加人

1.消费者(10名)

潘建海 企业办公室主任

张  国 征地安置处处长

马正军 企业党政办主任

金赵龙 企业管理人员

李秀锦 店长

卓新新 销售员

周程程 办公室文员

张欲晓 厂长

夏茫茫 销售主管

陈平津 销售经理

2.经营者(1名)

陈智寿 浙江温州沈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陈卡拉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

4.专家学者(1名)

胡庆贺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规划处处长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杨国华 温州市人大代表

沈剑华 温州市政协委员

6.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各1名)

曾松来 温州市财政局综合处处长

陈建国 温州市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

(三)旁听人员(4名)

江祖旭 甬台温高速复线苍南段建设指挥部财务室主任

董  宇 瑞安市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中心工程师

谢钦云 平阳县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高级工程师

季锡敏 温州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片区主任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