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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23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1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发改价〔2020〕170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温州市直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11-25 09:48:22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

为进一步保障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现就调整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80元/月·生。

二、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从2021年秋季招收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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