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2/2020-00235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调整温州市直属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0-11-25 09:48:22
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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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
为进一步保障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现就调整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市直属公办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880元/月·生。
二、保教费标准实行“新生新标准、老生老标准”,从2021年秋季招收入园的新生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