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15002/2020-00221 | ||
组配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成文日期 | 2020-0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发改价〔2020〕15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核定温州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危废处置收费标准的请示》(温环发〔2019〕41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为进一步加强对危废处置收费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危废处置产业化,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固化填埋处置收费基准价为2500元/吨(含税),可上浮10%,下浮不限;
二、焚烧处置收费基准价为3800元/吨(含税),可上浮10%,下浮不限;
三、物化处置收费基准价为1200元/吨(含税),可上浮10%,下浮不限;
四、特种工业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收费基准为8000元/吨(含税),可上浮10%,下浮不限。
以上处置方式具体处置对象范围详见附件。
五、上述收费不包含包装费和运输费,包装费和运输费由双方根据市场合理成本协商确定。
请你公司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