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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21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发改社〔2020〕4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4-27 15:03:2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龙港市经发局:

现将《2020年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6日


2020年温州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为加快完善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订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2020年,我市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市委“奋战1161,奋进2020”年度工作主题主线,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加快设施建设、健全运行体系、提升共享水平,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奋力续写好新时代温州创新史提供强有力的民生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

1.加快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新(扩)建幼儿园80所,建成投用公办园38所,完成28所小区配套园治理,建设幼儿园教育装备达标园60所。组建30个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联盟。全市公办园在园幼儿覆盖面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保持90%以上,等级园占比保持99%以上,一、二级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60%以上,专任教师持证率保持100%。

2.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改扩建中小学165所,创建初中强校工程试验学校50所、乡村“小而优”学校100所,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达到99%以上,85%以上学校建成功能室达标校,集团化覆盖率达80%以上,实现城乡教育共同体全覆盖。争创1个省级“互联网+义务教育”实验区。加快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整治提升,全部达到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学校基本办学要求,30%学校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

3.加快高中教育特色优质发展。统筹优化普高资源,推动普通高中向城镇集聚。制定《温州市普通高中高品质发展实施意见》,积极开展“分类办学”改革,创建试点县(市)1个、试点校5所。落实普高新课程方案,开发温州市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管理平台。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全市中考标准化考点覆盖率达到100%。

4.深化职业教育综合改革。强化中职校网、专业和招生“三统筹”,加快永嘉职教中心等6所职校迁扩建,普职比保持55:45。实施“智能+”人才培养计划,全市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点)45个以上、智能化专业(群)10个,中高职(本科)一体化培养占比达35%以上。大力推进“1+X”证书试点和现代学徒制(新型学徒制)试点,打造省市级校企合作共同体10个、产教融合联盟5个,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

5.加快特殊教育融合延伸发展。持证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入学率分别不低于90%、96%、85%。健全特殊儿童随班就读机制,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个资源教室,5万人以上乡镇(街道)建有2个资源教室,每所特殊教育学校至少附设1个卫星班。瑞安、乐清、平阳、泰顺、苍南等地加快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做好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工作,扩大政策覆盖面,落实免除残疾大学生学费、住宿费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

(二)积极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6.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抓好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全年新增城镇就业10万人以上,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8%以内。拓宽职业培训覆盖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深入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推动各地残疾人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培训残疾人2100名,实现新增残疾人就业1500人。建立家政服务网点50个,培训家政行业从业人员1.2万人。

7.加强劳动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无欠薪”县(市、区)创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等专项行动。公开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企业。全年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结案率达96%以上,力争县(市、区)“无欠薪”创建工作成效达90%以上。做好因疫情防控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提升仲裁机构实体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争取年结案率、调解率、终局裁决率分别不低于92%、70%、35%。建立完善仲裁案件区域协作机制,做好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协作工作。

8.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落实安置政策和退役军人返乡“五个一”机制。6月底前基本完成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推进“十百千万”计划,以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提质升级”活动为契机,在全市搭建十个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平台,定向招录一百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队伍,推荐一千名优秀退役军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退役军人继续教育一万人次。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

(三)不断健全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9.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持续推进养老保险扩面,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建立健全温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社会保障的制度。夯实全民医保基础,完善大病保险政策,持续实施医保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实现两个100%。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制度,扩大慢性病药品第三方配送平台接入范围。

10.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40家乡镇(街道)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完成1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加强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和康养联合体建设。加快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深化智慧养老, 加快建成养老大数据系统。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庇护照料机构做好综合保险。

11.强化弱势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儿童关爱保护,推进儿童之家建设,5个加快发展县实现全覆盖。申报创建第三批省级无障碍社区,实施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优化提升残疾人之家服务。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与低保、殡葬、户籍、社保等数据共享,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着力解决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中存在的特殊困难问题。全面落实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贴政策。

1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成率达到100%,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率达到93%,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100%全覆盖。制定《温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统一标准。探索制定《公共法律服务的量化指标和绩效评估方法》,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切实保证质量。强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将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形成政府主导、保障有力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

13.加强军人优抚保障。健全覆盖市县镇村四级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服务部队服务退役军人服务基层”活动。确保温州创成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确保1个以上县创成全国双拥模范县。着力打造“一十百千”示范工程: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和13个县级服务中心,100个乡镇(街道)服务站、1000个村(社区)服务站。落实光荣之家“四化”机制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待遇,为伤残人员评定、烈士评定和“两参”人员身份认定等提供“一站式”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司法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残联)

(四)切实增强健康服务保障能力

14.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突出抓好急性传染病、重大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综合防控,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大各级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实验室能力建设投入,提升检验检测和应急现场处置能力。全市艾滋病检测人次数占到常住人口18%及以上。探索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隔离治疗试点工作。全面实施重点人群流感疫苗自愿免费接种和高危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95%。加强职业病防治,重点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

15.加快基层医疗卫生建设。推进基层卫生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做好57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改造,实现6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国家服务能力评价标准,基层就诊率提高到65%,县域就诊率提高1个百分点。推进温州-嘉定全科骨干医生进修合作,力争每万户籍人口全科医生数达3.8名以上。抓好慢性病综合管理,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16.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健康指导等服务。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全市新增50家托育机构和1250个以上托位。持续推进中小学生“皓齿”工程,完成学龄儿童窝沟封闭7万例。加快推进温州市康复医院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率巩固在70%以上,残疾人基本型辅具适配率达到85%以上。建立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70%,低收入农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75%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

(五)着力优化基本生活服务供给

17.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健全以公租房保障为主体、棚户区改造为补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提速全市棚改安置房建设工作,计划基本建成4424套,竣工3699套,交付2557套。全年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计划累计在保3万户以上,城镇住房保障率达到23%。探索推进城乡住房保障一体化,对农村危房无房困难家庭实施即时救助。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公交、环卫、家政等公共服务行业职工的住房困难对象纳入;贯彻落实“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筹集房源启动人才住房配售配租,开工建设人才住房30万平方米以上。

18.深化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带,新建乡村振兴示范带30条,提升已建示范带51条,续建乡村振兴跨区域精品带2条。打造一批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项目,新建省新时代美丽乡村760个。创成省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1个、示范乡镇10个、特色精品村30个和市级美丽乡村样板村30个,打造“最美庭院”1000户。重点实施通乡镇、景区公路改扩建115公里,实施通自然村、断头路302公里,低等级公路提升改造640公里、实现农村公路等级化率100%,实施路面维修68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105公里。

19.优化公共出行服务。系统推进BRT线网建设,正式运营5号线、6号线,建成7号线(一期)、8号线。实施公交智慧化改造,完成BRT电子站牌全覆盖,新增中心城区80个公交电子站牌,建成“实时公交”查询系统。加快市域铁路S1线沿线站点公交配套设施及周边通站道路建设,促进轨道交通、BRT、常规公交“三网”融合。继续推进“十大堵点整治”行动,扩大治堵成果。深入实施“公交进乡村、票价惠农民”行动,基本实现全域公交目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指标全部达到5A级,具备条件建制村客运班车通达率100%。

20.推进数字惠民工程。实施网络系统和关键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大力推进4G全覆盖和5G基站部署。落实运营商和中广有线提速降费政策,提升固定宽带端口平均速率、固定互联网普及率、每平方公里拥有移动电话基站等指标。强化城市智能化建设,实施“智慧医院”上云,提升交通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市民卡工程建设。夯实乡村信息服务,建设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提升信息进村入户覆盖率。以“邮政在乡”工程为基础,形成覆盖全市的农村电商邮政寄递网络,推动农产品上线。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

(六)繁荣发展公共文化体育

21.推动公共文化均衡发展。提升“15分钟文化圈”,争取创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开展国家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温州城市书房服务标准化试点。整合文化驿站和文化馆总分馆,将文化驿站拓展到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文化礼堂、旅游景区。新增文化礼堂484个、城市书房和文化驿站30个,健全文化礼堂“7651”长效机制和点单平台,提升“宣传嘉”平台,办好“市民文化节”“我们的村晚”“我们的村运”等品牌活动。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礼堂服务质量监测。有序推进各地档案馆建设,提高国家标准档案馆创成率。

22.打造“温州特殊艺术”品牌。争取创建市级残疾人艺术团,推进县级残疾人艺术团建设。全市开展特殊艺术进农村文化礼堂基层巡演活动60场。持续开展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惠及残疾人4000名。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周系列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办好电视台手语新闻专栏《爱在温州》,不断提升专栏节目质量,服务广大残疾人群体。

23.加快体育事业发展。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民生实事”体育设施建设,新建20个百姓健身房、30个笼式足球场、30条登山健身步道,完成100个小康体育村升级工程。积极推动体育进公园绿地,利用滨水空间、高架桥下等“金边银角”,建设一批体育设施,着力推进奥体中心二期和体育中心改造项目,全市新增体育场地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市档案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市残联、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持续改善基本公共环境

24.不断改善水利生态环境。全年完成重大水利工程投资30.8亿元。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新建海塘10公里,提升沿海海塘挡潮能力。加快建设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重点推进温瑞平原西排、东片排涝等工程,争取鳌江干流水头段、乌牛溪(永乐河)治理完成主体工程,提升三大江防洪能力和平原排涝能力。创建省级美丽河湖12条,完成病险水库山塘除险20座。制定实施“一站一策”水质提升方案,改善提升断面水质。建立水环境监测、预警、决策体系,强化水质监测预警和研判。

25.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新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座。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标准化运维覆盖率达到50%。完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三年行动计划,提升40万农村居民农饮水标准,城乡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达78%以上。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完成工业锅(窑)炉年度治理任务,确保市区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标。深入实施生活垃圾治理,建成高标准分类示范小区120个。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全面保障基本公共安全

26.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提升各级疾控机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市、县级设备配置分别达到省参考品目的100%、90%,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本量达到1件/千人。建设省级放心农贸市场30家,全市有证农贸市场一星级以上覆盖率达100%;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40个,建成250家中小学和等级幼儿园食堂智能“阳光厨房”。深入开展中药饮片质量集中专项整治,“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试点工程和特殊药品流通环节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无菌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质量专项检查。探索“网订店送”服务模式,巩固送药上山进岛便民服务点建设成效。

27.提升应急管理服务能力。推进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深度融合。巩固“七大攻坚”成果,深化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减灾工作责任制,推进市县乡三级应急广播平台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实现农村行政村和灾害重点区域户外终端全覆盖。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化应急救援力量发展。实施气象为民服务八件实事,新建400个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村(社区),创建覆盖率达到37%。

28.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三场所三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严格执行联合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企业及时纳入“黑名单”。深化打非治违“亮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特别是危化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和违法违规使用问题。6月底前完成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任务。全市非事故处罚金额占比达到65%以上,事故调查抽查复核比率不低于50%。

29.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完善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序推进全市“雪亮工程”建设,做好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科学补增、优化布局、联网共享、运维保障等工作。在保持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100%覆盖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前端智能化水平,推动视频监控建设从传统安防应用向智能化应用发展。

30.健全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完成全市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一期建设,实现全市网络安全信息统一归集、风险智能分析和事件联动处置。优化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探索出台公共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政策、技术标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数据行为。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全市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分解年度工作任务,统筹协调重大问题、监督落实重大事项。要倒排时间节点,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明确政府兜底保障和标准水平,适度提高财政支出比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三)完善督查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列为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督导,并适时开展年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分析,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温州市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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