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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0-0022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成文日期 2020-06-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发改价〔2020〕88号 有效性 有效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
时间:2020-06-19 08:59:44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区各有关机动车检测检验单位: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19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193号)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温州市区机动车排气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温发改费〔2014〕149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收费的通知》(温发改费〔2017〕68号)同时废止。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机动车检测检验服务收费的通知).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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