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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0-06-08 15:19:19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0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2020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已经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


一、编制原则

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筛选一批具有重要意义、带动力强、支撑作用大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清单化管理,着力形成“前期攻坚一批、开工建设一批、续建实施一批”的滚动接续机制。项目按照进度分成续建类、开工类和前期类三大类。其中2019年已实施的项目列为续建类,2020年明确开工的项目列为开工类,2020年内进入前期研究、审批环节且未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列为前期类。

二、编制范围

(一)交通项目:包括铁路、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机场、港口码头、枢纽场站等建设工程。

(二)农林水利项目:包括粮库、围垦、防洪排涝、海塘提标改造、引供水、流域治理等工程。

(三)能源项目:包括核电、能源储运、抽水蓄能、电网、风电、150兆瓦及以上光伏发电等工程。

(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包括5G、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项目和新型研发机构。

(五)城市建设项目:包括城市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等工程,城市快速路、市区主干道、城市快速公交等市政设施等工程,未来社区等建设工程。

(六)社会事业项目:包括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新建扩建工程,高中、初中、小学等基础教育等工程和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工程。

(七)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包括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生命健康、新能源智能联汽车、新材料等建设工程。

(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包括电气产业、鞋业皮革、服装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泵阀产业及企业小微园等建设工程。

(九)现代服务业项目:包括现代商贸、休闲旅游、康养服务等建设工程。

三、计划安排

全市拟安排2020年重大建设实施类项目474个,总投资798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020.3亿元。其中,续建类项目337个,年度计划投资680.8亿元;开工类项目137个,年度计划投资339.4亿元。拟安排前期类项目68个,总投资2600.3亿元,其中预备开工9个,力争完成投资3.6亿元。

四、项目管理

(一)强化统筹协调。发改部门要履行好重大项目牵头推进职责,按照《温州市“六重”清单2020年推进方案》(温委办发〔2020〕5号)要求,将项目推进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地各相关部门,形成条块共抓、合力推进的工作体系。强化重大项目协调例会制度,加强协调,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计划管理。明确项目推进计划和时间节点,完善项目动态管理和督查考核机制,集中打通规划、用地、征迁等项目推进关键堵点,加快推进投资在线平台3.0的全过程管理。

(三)强化要素保障。在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的前提下,针对不同项目,分类研究采取政府直接投资、政府债券、企业债、市场化融资、TOD和ABS等投融资模式,最大力度争取上级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抓住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机遇,进一步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确保重大项目用地空间。

附件1:2020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汇总表.doc

附件2:2020年温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表.doc


2020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

一、编制原则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计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一)正确把握政府投资功能定位。市级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质项目为主。(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项目概念。按照资金来源确定政府投资项目范围,财政预算安排到具体项目的,属于政府投资项目。市属国资公司自筹资金项目,属于企业投资项目。(三)精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明确项目进度节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强化计划执行刚性,推进项目按期开工、建设、竣工。(四)加强和本级财政预算衔接。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资金安排,规范资金支付管理,及时、足额办理政府投资资金拨付,提高政府资金使用绩效。

二、编制范围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指利用市级财政预算资金,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改造项目等。

下列项目纳入温州市2020年市级政府建设项目计划:

1.市级政府投资占股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市级财政投资,涉及基本建设的装修类、道路综合整治类项目;

3.区级审批的市、区两级共同投资项目;

4.市级国资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已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续建项目。

下列项目不纳入温州市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

1.设备购置类项目;

2.结算决算类项目;

3.政府投资资金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建设主体非市级单位的项目;

4.市级国资公司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的新建项目;

5.温州机场集团、温州港集团等省属国企投资建设的项目。

电子政务与信息化项目根据相关主管部门论证审查情况另行下达计划。

三、资金来源

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包括市级财政资金和其他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其他资金包含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

四、计划安排情况

2020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共安排实施项目112个,年度投资计划284.4亿元,涉及32家项目单位。

按工期分类:续建类项目73个,年度投资计划218.1亿元;开工类项目39个,年度投资计划66.3亿元;

按部门国企分类:市直单位投资项目共55个,年度投资计划共计76.9亿元;市级国资公司及龙丽温高速公路温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投资项目57个,年度投资计划共计207.6亿元。

五、计划管理

(一)强化政府投资全链条管理。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包含规范的政府决策、前期审批、建设监督、竣工验收等流程。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和前期推进。续建项目要争取早日建成投用,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工项目要加强协调服务,加快破解征地拆迁、要素保障、配套工程等难题,及时向市发改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项目推进中遇到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按期启动实施。市财政局要根据计划安排以及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二)强化计划执行刚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后,要严格按照计划实施。无正当理由不实施或者建设工期实施已批准的政府投资项目,依据《政府投资条例》责令项目业主进行改正,根据具体情况,暂停、停止拨付资金或者收回已拨付的资金,暂停或者停止建设活动,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市发改委和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当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落实专人,认真及时做好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进度信息的报送工作,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度报表及有关信息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报表样式及联系方式另发)。

附件1:2020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表(按行业汇总).doc

附件2:2020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表(按单位汇总).doc

附件3:2020年温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