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制定财政金融政策。完善创投支持政策体系。协同推进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组织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研究拟定重大信用政策。统筹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和公共信用产品在政府部门中的协同应用,构建信用监管体系,组织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指导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指导公共信用异议处理、公共信用修复等信息主体权益保护工作。培育信用服务机构,推动信用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