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王少天同志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发展处处长,免去其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和发展规划处副处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杜永盛同志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处处长,免去其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尚箫同志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与海洋经济处副处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晓东同志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林彦同志任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业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中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