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或其他要求 |
1 | 项目申请书(附勘察、设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地质勘察资料,涉及海域、河道、岸线等使用的提供相应的审批意见) |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 1 |
2 | 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 1(进行评审所需材料数量不计算在内) |
二、经办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2.《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第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三)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三、申请办事对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属国有企业、高校)、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
四、受理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五、业务经办处室:市发展改革委基综处
六、决定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七、办结时限(或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结果送达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九、咨询电话:0577—88926530
十、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6幢3楼投资综合专区321窗口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