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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办事指南
时间:2021-06-09 11:37:15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数量

或其他要求

1

项目申请书(附勘察、设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地质勘察资料,涉及海域、河道、岸线等使用的提供相应的审批意见)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1

2

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

1(进行评审所需材料数量不计算在内)

二、经办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九条

2.《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3号)第十七条

3.《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三)严格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

三、申请办事对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市属国有企业、高校)、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

四、受理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五、业务经办处室:市发展改革委基综处

六、决定机构:市发展改革委

七、办结时限(或承诺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结果送达方式:电子文件网上送达

九、咨询电话:0577—88926530

十、办公地址: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6幢3楼投资综合专区321窗口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申请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