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蒲州片区D-13地块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温城发司函〔2020〕20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关于温州市蒲州片区D-13地块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温发改审〔2020〕94号)和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30301202000020号)及温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批复文件、行政许可要求,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和用地
工程选址于滨江商务区蒲州片区D-13地块,东侧为规划蒲江路、南侧及西侧为蒲州河塘河绿化带、北侧为规划恒源路,项目总用地面积9650平方米(最终以地籍图为准)。
二、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目为蒲州片区的配套设施。地上建筑面积19300平方米,其中,社区用房660平方米,街道医疗卫生服务站1120平方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14294平方米,保留宗教用房2572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庙宇574平方米,地下室出地面管道井20平方米。另架空层773平方米,地下室4200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94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1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安装、设备购置及总图工程。
三、拆迁与安置
根据项目业主单位提供的数据,下埠村会展路西侧范围内房屋以住宅为主,征收总建筑面积109928平方米(共计749户),其中合法及视同合法面积56913平方米,违章建筑面积53015平方米。下埠村会展路西侧各地块的拆迁费用分摊比例按照拆迁后腾空出的各地块规划用地红线范围进行,本项目须分摊拆迁补偿费4453万元。拆迁安置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16361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滨江商务区土地出让金收入中解决,纳入总体平衡。
五、项目节能、环境保护及其他
(一)项目用水用电由市政管网、电网统一供水、供电。
(二)进一步落实环保设计方案,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前做好环评审批工作。
(三)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等进行设计、施工、运行;严格落实《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等各项专业设计要求,确保建筑安全。
(四)下一步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停车位及市政、人防、消防等设施按相关规范、规定配置。
(六)地下空间开发应综合考虑地质情况和市政管线敷设要求,结合海绵城市的相关规范开展设计;地块内已有地下管线应根据相关规划及规定进行保护和退让或转移。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