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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1-7月无行政复议不利决定
时间:2021-08-19 08:57:3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今年1-7月,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17件,其中作为被申请人的12件,作为复议机关的5件,是去年全年办件量的2.4倍(2020年全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7件,其中作为被申请人的2件,作为复议机关的5件)。在行政复议办件数量急遽增长的背景下,我委严格依法履职、全面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书面答复、材料提交、对接协调等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继续保持了上年度无一件被作出不利行政复议决定的记录。

一是坚持自主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收到复议机关答复通知后,我委内设法治工作机构首先对行政复议申请事项进行研判、讨论,其次协调办公室和相关业务处室梳理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然后由专人负责,根据案情分析情况和材料组织情况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必要时请法律顾问介入把关,经审核、审签后,按期提交给复议机关。1-7月,所有行政复议答复书全部自主撰写。作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自主撰写行政复议答复书,充分利用了情况熟悉的优势,突出了信息表达的准确度和时效性。

二是坚持诚心化解行政争议。以妥善解决行政争议为最终目的,及时启动行政复议自查化解程序。首先对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适用的依据、履职的程序进行全面审查。其次通过电话、信息等多种渠道联系申请人,邀请其协商面谈,或通过其他途径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陈述。再次秉持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发挥自查自纠、协商调解的综合效果,全力争取矛盾纠纷的根本解决。例如我委作为复议机关的某招标投标领域2件行政复议,经全力协商后最终得以调解结案,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

三是坚持稳步提升办案能力。首先是不断强化法治理论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跟进,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民法典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其次是法治业务处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委分管领导带领下,联合委执法机构,对全市12个县(市、区)以及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浙南产业集聚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逐一实地调研,调研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即是全面提升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工作水平。再次是保持与市司法局的积极对接,平日工作中遇到法治业务上的疑问时及时向市司法局相应业务处室咨询,行政复议过程中及时向市司法局做好发展改革具体业务的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