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函》(温教建〔2021〕112 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2 号)文件精神及资规局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内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现状校址目前已转为温州理工学院办学校址,需新建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 项目名称
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一期)工程
三、 项目业主单位
温州市教育基建中心
四、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龙湾二期四号围垦区已备案的历史遗留围填海用地 A-1、A-2 地块,总用地面积约 351 亩。规划选址以金海七道分为东西两地块校区,校区北侧临近东门浦河道,东侧为金海八道,西侧为金海六道,南侧为滨海二十一路。
五、 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项目按138个班级6000生全日制公办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标准建设。总建筑面积为 215814 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94760 平方米(含架空层 13000 平方米与连廊 6500 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 21054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实训用房、教学辅助及行政管理用房和生活用房等。
六、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119875 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请据此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附件:关于温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迁建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