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1-0033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成文日期 2021-04-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发改价〔2021〕48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轨道交通S1线沿线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时间:2022-10-10 15:11:17 来源:市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轨道交通S1线沿线各站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16〕35号),经研究,现就轨道交通S1线沿线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一)以12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每12小时收费5元/车·次;

(二)免费停放时间为1小时,实际停车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收费时间;

(三)计费时间尾数取舍,实际停车尾数时间在 15 分钟内(含)的,不计停车尾数时间;实际停车尾数时间超过 15 分钟的,停车尾数时间按一个计费单位计算。

二、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

(二)残疾人本人驾驶有牌证的专用车辆(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残疾人 C5 小汽车)。

三、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2021年1月20日起执行。

请你单位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关于轨道交通S1线沿线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温发改价〔2021〕48号).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