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检察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室外除险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温检函[2022]2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温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室外除险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温发改审〔2022〕55号)和相关部门行政许可、会商意见,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温瑞大道1001号,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院内。项目东侧与温州中学隔温瑞大道相望,南侧为温瑞塘河,北侧为瑞庭家园和安康锦园。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是为解决检察院办案及技术用房室外排水管道因长期沉降导致的破损和洪涝安全隐患,避免因院内道路沉降对院外道路造成影响,改善周边土地水土流失情况的需要而实施的综合治理工程。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本工程采用旱桥地基处理方案。以钻孔灌注桩接钢筋砼板的形式拼接形成旱桥结构作为道路基础,同时对道路以及操场段进行路面恢复。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工程、室外管道工程以及景观绿化修复工程。其中,地基处理面积约6169 平方米,室外管道处理工程长度约3597米,景观绿化修复面积约2840 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控制在1694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
四、其他
(一)下一步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项目节能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执行,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项目开工前做好环评审批工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批。
附件:温发改审〔2022〕57号关于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办案用房及专业技术用房室外除险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pdf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