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级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温州市财政局联合就温州市本级2022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申报项目进行了审查,拟对以下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共7天。
单位和个人如认为公示项目在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发展改革委、温州市财政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属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法。
公示受理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处,联系电话88969389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主楼521室
市财政局资源环境处,联系电话88523909
地址:温州市财政局829室
附件:温州市本级2022年度省海洋(湾区)经济发展资金拟补助项目.wps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