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清市出台《价格认定远程实物查验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由乐清市发展改革局、乐清市公安局联合制定,系全省首个价格认定远程实物查验工作规范。以往在办理涉嫌刑事案件的价格认定工作时,只能由价格认定人员与公安机关人员一同前往现场对涉案物品进行查验;在《规定》明确了远程实物查验的适用范围、参加人员、证据材料保存时限等闭环工作标准后,则可以通过启用远程实物查验系统,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在办公室对涉案物品外观、形状、损坏程度等状况进行核实,从而有效解决了特殊时期或特定条件下价格认定无法及时进行现场查验的难题。
价格认定远程实物查验是乐清市继价格认定“一网办”之后,在全省的又一项唯一试点工作,也是“一网办”项目的拓展和延伸。目前,该市已通过远程实物查验系统办理盗抢类、财物损毁类等远程实物查验100余件,涉及手机、电瓶车、砖墙等多种类别。平均查验时间从原来的3小时缩短至30分钟以内,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节约了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