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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3-00175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12-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温州市越秀学校学费标准调整的批复
时间:2023-12-08 08:51:35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温州市越秀学校:

你校《关于温州市越秀学校2023学年收费标准调整的申请报告》(温越办函〔2023〕15号)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结合你校成本监审情况,经研究,现就你校高中段学费标准调整批复如下:

一、调整你校高中段学费标准基准价为1.7万元/生·学期,上下浮动15%。

二、上述收费标准可按学年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自2023年度新生秋季入学起执行。

三、请你校按规定做好收费标准公示工作。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