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州市“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综合评估》课题采购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时间:2023-03-20 16:53:2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根据全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综合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开展《温州市“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综合评估》课题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及要求

(一)研究内容

以“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为节点,对标对表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对浙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科学评估方法,科学合理得出“八八战略”实施20年来的成效,总结提炼“八八战略”实施20年来浙江推进的变革性实践、实现的突破性进展、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二)时间要求

1.承担单位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承担单位于3月下旬进行课题调研和初步文稿撰写,3月底左右形成初步成果。

3.承担单位于4月底前在初步成果基础上形成完整评估报告初稿。

4.委托单位将组织召开会议听取课题承担单位就完整评估报告初稿汇报,进行初审把关,课题组根据初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5.承担单位于2023年5月中旬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6.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三)成果形式:

课题成果以综合评估报告形式呈现,综合评估报告内容主要分为总体评估、分领域评估、分区域评估三个部分。

1.总体评估。主要包括20周年全面回顾、特色亮点和重大标志性成果、短板问题、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思路建议等内容。

2.分领域评估。以“八八战略”提出的“八个方面的优势”和“八个方面的举措”为主,结合建设创新强省、建设平安浙江、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工作期间集中部署推动的工作领域,按13个分领域进行评估。

3.分区域自评估。主要对12个县(市、区)贯彻落实“八八战略”进行评估,重点分析本地区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八八战略”抓落实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创造性谋划工作载体和抓手等取得的成效。

三、经费预算

本课题经费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三、课题研究机构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咨询机构以及其他具体课题研究能力的组织或机构。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具有相关课题的研究基础、研究经验和研究成果,近三年承担过市级以上相关研究课题。

3.课题负责人应为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4.申报单位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5.课题研究必须扎根于温州实际,以温州基础现状作为研究的根本基点,准确把握“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的阶段性特征,鼓励图表和案例等表现形式。数据引用要求准确真实,引用部门数据和权威研究报告数据时要注明出处。

四、申报时间与方式

请课题申报单位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课题申报表》、课题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近3年内相关研究成果、相关学术论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一式六份邮寄至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321号(温州市发展改革委533室)(请在信函右上角注明“课题申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hy1990530@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磋商方式

委托单位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磋商时间和地点后通知申报单位召开磋商会议,按照程序根据申报单位的综合实力、历史业绩、研究方案、课题报价、服务保障能力等方面进行磋商和择优遴选,经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课题承担单位,经公告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地址: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533室,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

邮编:325000

电话:(0577)88968195

附件:1.研究课题申报书.wps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wps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