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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5002/2023-0001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3-04-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征集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时间:2023-04-12 17:14:56   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功能区发改局(经发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相关单位,行业从业人员:

为推进我市散装水泥行业高质量发展,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改造验收工作高效开展,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规范化建设,发挥专业人才在散装水泥行业发展中的决策咨询、技术指导作用,根据《省商务厅 省经信厅 省住建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2号)和《关于下放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中期检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散办〔2018〕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库成员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专家资格条件和产生方式参照《浙江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验收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散装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验收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规定执行。

二、专家工作内容

入选专家库的成员主要参与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中期检查、散装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迭代升级)改造验收、政策研究、行业分析、项目咨询等散装水泥行业相关工作和活动。

三、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截止。

四、入库程序

(一)报名申请

报名可采取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等方式。自我推荐的需签字,单位推荐的需签字并盖公章。

(二)提供资料

1、《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

2、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工作业绩、专业成就等

证明材料;

4、工作简历。

5、推荐信(若有)。

(三)审核公示

将对报名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公示对象,在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专家库名单。

(四)正式发文

将以正式发文的形式公布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库成员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市直部门、各地发改部门广泛动员行业专家申报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库。

(二)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库涉及两个领域,即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中期检查领域和清洁生产(迭代升级)改造验收领域,申请人在填写《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推荐表》(附件2)时,应根据自身从事的专业勾选申报专家领域(可多选)。

(三)《关于成立温州市预拌砂浆试验室中期检查专家库的通知》(温发改服务〔2019〕7号)文件中的专家,其信息若未发生重大变化,将自动转入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库预拌砂浆企业试验室中期检查领域。


附件:1.浙江省散装水泥发展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试验室验收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散装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验收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温州市散装水泥行业专家推荐表.xls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1日



(联系人:余超超,联系方式:0577-88961529,电子邮箱:wz8863083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