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浙江省价格听证目录(2022年版)》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将召开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3:00
(二)听证会地点
温州市行政中心九号楼(发展大楼)北楼3楼1号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对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依法进行听证,听证方案如下:
(一)听证项目
本方案听证项目为“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为双向6车道,起于瓯海区南白象枢纽温瑞大道西侧、顺接金丽温高速公路,向东经过瓯海区、生态园、龙湾区、浙南产业聚集区,终于新设温州机场枢纽互通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相接,全长约22公里,其中特长隧道1座,为瑶溪隧道;长隧道2座,为大主山、峰台山隧道。设置枢纽互通2处(茶山枢纽和机场枢纽),一般互通2处(瑶溪互通和机场西互通),互通收费站2处(瑶溪、机场西)。
(二)现行收费政策和拟定收费标准
1.我省现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7号) 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具体规定如下:
(1)客车车辆通行费。客车车辆通行费=车次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2)货车和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货车、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
(3)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通行费=车公里费率×车辆实际行驶里程数×0.65。
(4)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隧道叠加通行费标准按照高速公路陆上隧道叠加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给予叠加。
(5)通行费尾数取舍。车辆通行费按每个收费单元实际收费标准计算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ETC车辆据实交费,非ETC车辆在出口收费站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元计费。
2.拟定收费标准
按照上述收费政策,拟定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标准。
(1)车辆通行费分类计费标准
类别 | 客车 | 货车、专项作业车 | |||
车型 分类标准 |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 车次费 (元/辆次) | 车型分类标准 | 车公里费率 (元/车公里) | |
1类 | ≤9座(车长小于6米) | 0.4 | 5 | 2轴(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0.450 |
2类 | 10-19座(车长小于6米) | 0.4 | 5 | 2轴(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0.841 |
乘用车列车 | |||||
3类 | ≤39座(车长不小于6米) | 0.8 | 10 | 3轴 | 1.321 |
4类 | ≥40座(车长不小于6米) | 1.2 | 15 | 4轴 | 1.639 |
5类 | / | 5轴 | 1.675 | ||
6类 | 6轴(含)以上 | 1.747 |
(2)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收费标准
集装箱 | 车公里费率(元/车公里) | ||
1只或2只20英尺箱 | 1.4 | 通行省内路段按基本费率65%执行 | |
1只40(45)英尺箱 |
(3)隧道(桥梁)叠加通行费收费标准
依据浙政办发〔2021〕77号文件规定,具体叠加如下:瑶溪隧道(左洞3147米,右洞3100米)叠加2元/车次,大主山隧道(左洞1965米,右洞1995米)叠加1元/车次,峰台山隧道(左洞1277米,右洞1355米)叠加1元/车次。
(4)里程表(单位:公里)
(5)客车通行费收费标准明细表(单位:元/车次)
一、二类客车
项目起点 | |||||
6.55 | 茶山枢纽 | ||||
10.50 | 8.95 | 瑶溪 | |||
15.35 | 13.80 | 9.85 | 机场西 | ||
17.29 | 15.74 | 11.79 | 6.94 | 机场枢纽 | |
17.82 | 16.27 | 12.32 | 7.47 | 5.53 | 项目终点 |
三类客车
项目起点 | |||||
13.09 | 茶山枢纽 | ||||
19.00 | 15.91 | 瑶溪 | |||
26.69 | 23.60 | 17.69 | 机场西 | ||
30.58 | 27.49 | 21.58 | 13.89 | 机场枢纽 | |
31.64 | 28.54 | 22.64 | 14.95 | 11.06 | 项目终点 |
四类客车
项目起点 | |||||
19.64 | 茶山枢纽 | ||||
27.50 | 22.86 | 瑶溪 | |||
38.04 | 33.39 | 25.54 | 机场西 | ||
43.87 | 39.23 | 31.37 | 20.83 | 机场枢纽 | |
45.46 | 40.81 | 32.96 | 22.42 | 16.59 | 项目终点 |
(三)收费依据、理由及原则
1.收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3)《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版)
(4)《关于继续执行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77号)
2.收费理由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基础〔2019〕277号),项目性质为经营性公路,收益来源于车辆通行费收入,收费期限最长为25年,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6个月,概算总投资110.63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38.72亿元,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债务融资率65%。项目法人为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有限公司。
3.收费原则
(1)补偿部分成本原则。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有限公司上报的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25年总成本为1,400,370.40万元,单位成本为1.54元/车·公里。25年预计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621,183.77万元,营运期结束预计亏损77.88亿元。
(2)适度收费原则。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按双向6车道设计建设,涉及瑶溪、机场西两个互通收费站,茶山及机场两个枢纽;工程造价及运营成本非常高。该项目若按工可预计成本收费,一方面将大幅增加群众出行负担和物流运输费用,同时也不利于本项目可持续发展。所以比照我省其他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拟定的收费标准均按浙江省现行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制定。
(四)项目开通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1.该项目建成后,将在温州城区构成“田”字型高速公路网络格局,对深入推进“大路网”建设,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打通了甬台温高速公路至甬莞高速(G1523)连线,贯穿东西走向,大大改善地区间交通条件,尤其是对生态园、龙湾区之间的交通互通起着特殊意义,对实现温州大都市“一小时交通圈”的目标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3.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沿线地区生产要素和商品的自由流通,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
4.拓宽影响区域内的就业渠道,带动工业、农业、运输业及服务业的发展,在加速客流、物流、信息流的同时,扩大就业渠道,增加就业机会。
三、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市发展改革委于2023年2月28日至3月28日对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成本进行了调查。有关成本调查情况如下:
(一)成本调查项目
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
(二)成本调查依据
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价格条例》;
(3)《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5)《浙江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
2.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
(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项目投资人的批复》(温政函〔2018〕188号);
(2)《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基础〔2019〕277号);
(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19〕58号);
(4)《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5)银团贷款合同;
(6)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
车辆通行费成本调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及关系 | 上报金额 | 核减金额 | 核定金额 |
25年预计车辆通行费总收入 | 1 | 621,183.77 | 621,183.77 | |
25年预计总成本、费用 | 2=3+…+6 | 1,408,496.18 | 8,125.78 | 1,400,370.40 |
其中:折旧费 | 3 | 854,624.00 | 1,600.00 | 853,024.00 |
养护费用 | 4 | 62,118.38 | 1,968.38 | 60,150.00 |
运营管理费用(含人工) | 5 | 13,672.22 | 4,557.40 | 9,114.82 |
财务费用 | 6 | 478,081.58 | 478,081.58 | |
25年合计车公里(万公里) | 7 | 907,481.74 | 907,481.74 | |
单位通行费收入(元/车·公里) | 8=1/7 | 0.68 | 0.68 | |
单位营运成本(元/车·公里) | 9=2/7 | 1.55 | 1.54 |
(三)成本调查程序
1.发出成本调查通知:2月28日,向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发出成本调查通知书;
2.资料初审:3月8日至3月17日,对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
3.实地审核:3月23日进行实地调查;
4.集体审议:3月27日召开了成本调查集体审议会议,对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成本进行了集体研究;
5.出具成本调查报告:根据集体审议情况,3月28日完成成本调查报告。
(四)经营者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由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瓯海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合资组建,注册资本贰亿元整;法定代表人:夏理巧;注册住所: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南瓯景园7幢301-1室;经营范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广告制作与发布,清洗、施救与清障服务以及相关配套服务。
2.项目概况: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起点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枢纽温瑞大道西侧,顺接金丽温高速公路,路线向东经过瓯海区、温州生态园、龙湾区、浙南产业集聚区,终点为新设温州机场枢纽互通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相接。全长约22.046公里,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其中起点至茶山枢纽采用80公里/小时)。全线设置主线桥梁14766.9米/12座,其中特大桥4座,分别为南白象特大桥、龙湾2号高架桥、机场西互通主线桥和机场枢纽主线桥;隧道6419.5米/3座,其中特长隧道1座,为瑶溪隧道;茶山枢纽设置甬台温高速公路单向四车道隧道335米/1 座,设置匝道短隧道263米/1座;设置枢纽互通2处(茶山枢纽和机场枢纽),一般互通2处(瑶溪互通和机场西互通),互通收费站2处(瑶溪、机场西)。项目于2020年10月开工,批复总工期36个月,计划于2023年6月通车运营。
3.项目资金情况:根据浙发改设计〔2019〕58号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为1,101,751万元,项目资本金约385,613万元(占35%),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其余资金由项目业主商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成本调查情况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本次调查取最长收费年限25年。通过对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上报的成本数据进行审核,核定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定价成本由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养护费用、运营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四部分构成,共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8,125.78万元,具体审核情况如下:
1.折旧费用:核减建设期向代理行支付的安排费1,600万元,核减理由: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二条合理性原则规定,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2.养护费用:核减养护费用1,968.38万元,核减理由:根据《浙江省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布的2019年至2021年浙江省经营性高速公路养护支出成本数据,取三年平均数核定本工程的养护费用。
3.运营管理费用:核减运营管理费用4,557.40万元,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二十二条合理性原则规定,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应按照合理方法和合理标准核算,影响定价成本水平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者公允水平。
4.财务费用:根据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银团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据实核定财务费用。
(六)成本调查结论
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上报的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25年总成本为1,408,496.18万元,单位成本为1.55元/车·公里。经调查测算,核定该项目车辆通行费25年总成本为1,400,370.40万元,单位成本为1.54元/车·公里。
(七)其他事项说明
1.由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目前还未通车,本次定价成本仅为预测成本。由于预测成本所设定的项目运营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这将影响本次定价成本调查结论。
2.本报告是根据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出具的,温州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有限公司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本报告仅适用于金丽温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车辆通行费价格决策,未经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4.成本调查为抽查性质的测算工作,并不能完全覆盖每笔成本支出。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张天长、苏善夫、陆剑鸣、陈光荣 、郑巨新,均为公务员。
(二)听证会参加人(以姓氏笔画为序)
木建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厉万众(企业工作人员)、叶积镭(事业单位负责人)、刘允平(行业协会负责人)、李凌志(企业负责人)、吴冬敏(高校行政人员)、张敏龙(企业工作人员)、陈康展(事业单位负责人)、季玉平(农业从业人员)、金应发(农业从业人员)、项庆明(事业单位负责人)、项迪银(农业从业人员)、赵火生(商会工作人员)、赵秀南(企业工作人员)、赵茜茜(行业协会工作人员)、姜毅(事业单位负责人)、洪叶(事业单位负责人)、徐策(事业单位负责人)、黄祥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黄程祎(公务员)、梅陈炎(律师)、滕标(企业负责人)、潘伯龙(医生)
(三)旁听人员
特此公告。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