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仁委员:
您在市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加快我市发展新能源电力的提案》(政协提案187号)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抢抓“双碳”背景下新能源发展机遇,整合区域风电光伏抽蓄等资源,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引进了一批新能源产业项目,持续打造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建设。2022年我市风电新增装机59.15万千瓦,光伏新增装机52.04万千瓦,风光装机累计达到287.34万千瓦,新能源利用率为100%。
一、有关“加强空间资源保障能力”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为加强新能源项目要素保障,在《关于促进温州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完善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充分考虑新能源用地、用海需求,通过空间留白等方式为新能源开发利用预留空间。探索有利于新能源发展的差异化建设政策,对于具有生态保护和修复效益且建设过程不破坏生态环境或可恢复原有生态环境的新能源项目,允许在生态保护区非核心区域开展建设。
二、有关“完善政策制定和推进机制”的意见。为促进我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022年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促进温州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州市加快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等政策文件,建立健全我市新能源发展政策机制;今年制定了《温州市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温州市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程2023年实施计划》、《温州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市发改委通过实施“月度通报、季度打分、年度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晾晒通报、强化奖惩考核等措施,力促能源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运、见成效,持续提高我市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并带动能源关联产业发展。
三、有关“探索多能互补示范应用”的意见。我市鼓励开展新技术、新模式示范试点,重点推进“新能源+储能”场景应用,弥补风力、光伏发电波动性和间歇性缺点,推动建立“多能互补”示范体系。目前,温州平阳13MW/50MWh矿山式重力储能项目、温州“构网型风机+不控整流送出”示范工程已上报省发改委,力争纳入今年省级重大项目前期研究示范工程。市发改委、市电力局已开展温州储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以提升区域电网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开展柔性低频等中远海海上风电送出新技术、电氢耦合等新能源消纳新方案在更多场景的研究实践,进一步加快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在温州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储能已成为至关重要的一环,是新能源消纳以及电网安全的必要保障。我市大力推进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积极推动电网侧储能合理化布局,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目前已在开展新型储能项目管理、储能消防验收和相关商业模式的研究,探索出台新能源共享储能容量租赁政策以及容量电价补偿政策的可行性,提升储能参与市场的盈利能力。
四、有关“强化发展导向和宣传”的意见。我市打造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要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全民参与,要加强相关知识的宣传解读,营造浓厚的绿色发展社会氛围,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优良社会发展新风尚。下步,我委将积极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新能源发展理念、目标任务及政策解读,形成择优定期报送省发改、省两办机制,积极打造温州绿色优势品牌,让社会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新能源发展、绿色低碳发展带来的益处。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发展改革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张清周,联系电话:88965539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